3月9日下午,河南省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处副处长黄丽带领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考评组,到罗山县法院开展省级文明单位考评工作,并召开座谈会。院党组书记、院长何啸,副院长胡忠宪等陪同考评。
座谈会上,黄丽详细介绍了本次考评的细则要求,听取了该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情况汇报。随后,现场查看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阅览室、党建活动室、机关食堂、办公场所等,实地查看了单位环境建设、文化建设情况和文明单位创建氛围。
通过实地查看,考评组在充分肯定该院文明创建成果的同时,也提出了存在问题和具体整改意见。
何啸表示,罗山法院将以此次文明单位考评为契机,严格按照考评组的指导意见进行扎实整改,能够及时改进的立即整改到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拓展创建成果,以公正司法引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法院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以精神文明带动司法文明,树立人民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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