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院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政工作,着力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9月18日上午,罗山县人民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组书记、院长何啸出席会议并讲话。全体干警参加会议,副院长胡忠宪主持会议。
会上,县纪检监察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任道强通报了市纪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县纪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和《关于近期查处的四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等10起典型案例,警示干警在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和以后的工作生活中严格落实会议要求,切实做到防微杜渐、洁身自好、清廉自守。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曾治民就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党组书记、院长何啸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下阶段全院工作进行了整体安排。 何啸强调,一是要把司法廉洁作为第一要务。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工作人员就是这道防线的守护者。对于法院干警而言,必须要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要坚持党史学习教育一以贯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提高政治觉悟,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坚守廉洁底线,永葆清廉本色。二是要把案件质量作为第一原则。要紧盯审判执行工作主线,将案件质量作为极致追求,全力以赴抓好审判执行工作。要狠抓案件质量管理,着力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严守司法办案生命线。要对每一起办理的案件进行深入总结,从细微中寻求新的突破,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办案经验,将案件办成经得起时间检验的铁案。三是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第一追求。群众之事无小事,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获得安全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保障。要切实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六进”“万人助万企”等活动,从审判执行的每一个细节入手,从司法为民的每一件小事做起,把群众需求作为改进工作的努力方向,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以实际行动构筑起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和认可。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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