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山法院龙山法庭为涉企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在不到两天时间内,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19年,因工程建设需要,张某向罗山县某混砂浆公司购买干混砂浆,合同签订后,该公司依约向张某提供了混砂浆,但张某却一直未按时足额支付货款。截止2022年1月6日,张某尚欠货款70300元,向该公司出具了欠条,并承诺在2022年1月28日前付清欠款。之后张某多次拖延不付货款,该公司遂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所欠货款。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方涛高度重视,为充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确保涉企案件得到高效办理,他在第一时间联系了原、被告,了解基本案情。经向被告了解,欠款属实,但由于其暂时没有拿到工程款,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导致无法按时支付原告货款,希望原告能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待其拿到工程款之后,就一次性付完欠付原告的货款。但原告认为被告之前多次拖延支付货款,毫无诚信可言,因此不同意给被告延期,双方的沟通暂时陷入僵局。 在了解双方各自的矛盾点和诉求之后,为了及时化解两家企业的纠纷,方涛于次日联系双方当事人,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与原、被告进行沟通。方涛先对被告释法明理,进行耐心地劝说:双方合同并未约定以工程款到账作为付款条件,被告多次拖延付款已经构成违约;被告拖欠货款的行为,已经给原告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影响。经过承办法官耐心劝说,被告表示会尽快偿还贷款,但需要一定的筹款时间,希望法官帮助其向原告争取。方涛随即向原告沟通,被告愿意尽快付款,希望原告能给予其一定的宽限期。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在4月20日结清所欠被告的货款,原告自愿放弃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的诉求。至此,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在不到两天内,通过调解的方式圆满画上句号。 当前,罗山法院各人民法庭对于涉企案件,均予以开通“绿色通道”,当场立案、快速审理,及时为企业化解纠纷,坚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下一步,该院将积极发挥人民法庭多元解纷作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真正打通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为优化罗山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罗山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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