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太激动了!这么快就拿回了钱!感谢执行局快执团队,办案效率真的太高了!”近日,一名申请执行人特意来到罗山法院,将一面写有“保护企业权益,构建营商环境”的鲜红锦旗送到该院执行局快执团队的手中,以此表达对快执团队工作的认可和感谢。 2019年8月,罗山某砂浆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河南某建设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一处改造项目提供干混砂浆,合同签订后,a公司充分履行义务,依约供货。项目结束后,b公司拖欠货款35万余元,a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将其诉至罗山法院。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还款的协议,但此后,b公司未按约定期限履行义务,a公司遂于2022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在繁简分流机制的有效运行下,案件移送至快执团队。快执团队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按期履行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未按要求在期限内如实申报财产。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快执团队迅速通过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平台在线上进行集约查询,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发现有银行存款可供执行,而后迅速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 期间,快执团队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向其释明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始终拒不履行。11月底,快执团队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直接处置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43万余元,并及时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至此,在快执团队的高效执行下,该案仅用时21天得以圆满执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营商环境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提升执行效率,罗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于今年6月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建立执行“快执团队”,根据案件查控结果,以是否有足额财产作为分流标准,将案件分为简易案件和复杂案件,实现简案快执,压缩简单案件的执行时间,提高执行质效。 快执团队成立以来,受理案件176件,执行到位金额4677.4万元,结案平均用时为10.52天,实现了案件繁简分流、简案速执,切实提高了执行效率,优化了营商环境,用案件快执的“力度”、案款发放的“速度”,提升为民服务的“温度”。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推行繁简分流新模式,释放快执团队创新动能,切实提升执行质效,秉持多措并举、快速执行、服务民生、助力营商环境的原则,最大限度快速兑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罗山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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