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震震响,亮剑正当时。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工作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执行活动提质增效,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月24日,罗山法院组织干警开展“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针对涉营商环境、涉民生类等案件进行集中执行。
早上6点50分,罗山法院集结干警39人、警车9辆,开展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行动前,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方涛作战前动员讲话,执行干警们斗志昂扬、整装待发。随着行动开始号令的发出,执行干警们迅速行动起来,分成三个执行团队,按照前期摸排调查的案件线索,在各团队负责人的带领下,奔赴县城及各乡镇开展执行行动,以迅雷之势向被执行人“亮剑”。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们坚持依法强制执行和善意文明执行有机结合,做到法、理、情“刚柔并济”。“豫剑”一出,速度尽显,对于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小队迅速出警,前往目的地查找被执行人,向其说明拒不履行后果,促使其高效履行,让案件执结“遇见”闪电速度;“豫剑”一出,矛盾暂缓,对于暂时陷入困境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们因势利导,用对话和沟通促进双方当事人和解,让当事人“遇见”司法温度;“豫剑”一出,锋芒必现,对于态度蛮横、拒不配合或是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们快速作出预判,当即采取拘传强制措施,让拒不履行的“老赖”们“遇见”司法的雷霆威严。
经过奋战,该院干警在此次执行活动中共拘传15人,最终执行完毕20案,达成和解9案,执行到位金额35.6万元。此次“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使一批涉民生、涉企案件得到实质性解决,有力地维护了胜诉人和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了执行质量、效率、效果。
“豫剑”出鞘,法护民生。下一步,罗山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紧盯涉民生等重点案件,充分利用宣传普法、司法拘传、促成和解等方式向被执行人“亮剑”,推进案件高效执结,解决群众在执行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全面提升执行质效。
罗山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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