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宣传力度,引导青少年树立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6月4日,在第53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罗山县人民法院组织罗山县尤店小学部分师生来到龟山湖公园,开展了一堂别开生面的环保教育户外实践课。 “同学们,大家听说过世界环境日吗?”户外实践课现场,罗山县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胡汉青向在场学生讲述了世界环境日的由来,并通过丰富的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向孩子们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他们学法、懂法、用法,争做优秀的环保小卫士。 “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什么?”“罗山县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什么鸟的重要栖息地?”互动环节中,罗山县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张鑫组织孩子们开展问答游戏,将环境保护法律小知识巧妙地融入抢答游戏中,并为回答正确的同学送上精美文具等小礼品。现场气氛十分热烈,寓教于乐的问答互动让孩子们在欢声笑语中学习到了环境保护法律知识。 随后,法院志愿者们向孩子们发放了环保无纺布袋和文具等纪念品,并和孩子们一起带着伸缩夹、垃圾袋等工具,对龟山湖公园的废弃物、果皮纸屑、杂物等各种垃圾进行了清理,引导孩子们通过身边的小事参与到环境保护中去,为建设美丽家园做出自己小小的贡献。 此次环保教育户外实践课堂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在寓教于乐中教会孩子们许多环保知识和法律知识,让环保、法治的种子在他们心中生根发芽。下一步,罗山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加大环保知识进校园、进课堂力度,让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罗山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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