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晚报消息(记者 杨长喜 吴楠)家住罗山县龙山乡78岁的尹士秀老人摔倒受伤,老人称她是被李静山驾驶的佳士得电动三轮车撞倒受伤的,而李静山则坚称,自己看见老人摔倒,将其扶起并送到医院救治,做了好事反而被讹。双方争执不下,均对罗山县交警队作出的事故认定书及处理结果不满意。
李静山夫妇:
做好事反被诬陷
据李静山介绍,事情发生在今年11月22日上午10时许。当日,他与妻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罗山县江淮路由南向北行驶,在行驶至东大桥北侧200米处时发现,后面20多米处有一位骑着人力三轮车的老妇倒在地上,这时妻子雷银珍赶紧叫他停车查看,两人扶起老人并将其送到医院。
在医院,老人再次请求李静山夫妻先帮她垫付医疗费,并承诺子女过来后一定会归还。“我们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救人要紧,就先拿钱帮她垫上了。”李静山说道。等了好长时间,老人的女儿过来了,并向他们表示感谢,并称自己的弟弟有钱,等弟弟来了之后就将李静山垫付的医疗费还给他。
老人家属:
对方先承认了撞人但又反悔
12月9日,记者电话采访了老人的女儿。老人的女儿表示,当日上午,正在上班的她接到电话后赶紧赶到医院。她赶到的时候,李静山已经为母亲拍了片子。当时,李静山说,他看到老人骑着三轮车,但预计路的宽度还能再过一辆车,就从旁边超了过去,谁知道撞了老人。撞人后,李静山夫妻俩赶紧将老人送到医院,并垫付了医药费。他们兄弟姐妹几人也询问了李静山的电话和住址。李静山夫妇在垫付医药费之后离开了医院,再也没有回来。
看到李静山夫妇没有回来,她又按照李静山提供的地址,找到李静山家里,要求对方负责,但对方表示没钱。其兄弟得知这种情况后报警。
过几天后,李静山夫妇却跑到医院,向他们要求偿还垫付的医药费。
双方均对交警队的处理意见不满
罗山县交警队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写道:李静山驾驶电动三轮车沿江淮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东大桥北侧200米处,从右侧超越前方同向尹士秀驾驶的人力三轮车相刮,致尹士秀右手臂受伤,造成交通事故。在责任划分栏里,交警队的结论是:李静山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老人不负此事故责任。
对于交警队的事故认定书,李静山十分不服:“大家都知道江淮路很宽,我没必要非要紧贴着她的车超过去。而且,当时路上人比较少,要真是我撞的,我就是跑了也没人知道,干吗还要把她送到医院,又帮她垫付医药费,还跑去找老人子女要医药费呢?” 令李静山不解的是,事故明明发生在11月22日,但事故认定书上却将事故发生日期写为11月26日。李静山夫妇还表示,由于不服责任划分,他们要求查看交警队的监控录像、证词等内容,但交警队不予提供。
老人的子女对交警队的处理结果也不满。老人的子女表示,由于老人受伤住院需要医药费,但家里经济条件有限,需要对方支付。事实的真相到底怎样,他们需要看到监控录像,但交警队却没调取监控录像。同时,交警队虽将对方划了全责,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让对方支付老人的住院费用。
对此,记者于12月9日上午来到罗山县交警大队,找到了负责交通事故的副队长易德来,但是他表示不接受采访,如要采访需与县公安局联系。随后,记者又来到罗山县公安局,工作人员打了很久的电话后,也说不接受采访,只是解释说日期可能是以报警日期为准,但此说法得到了李静山夫妇的一致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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