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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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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纪检监察系统严禁赠送收受土特产品
 更新时间:2014-8-20 21:45:21  点击数:2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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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雪峰)市纪委日前向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机构发出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严禁赠送收受土特产品,同时强调凡违反通知规定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市纪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市纪委发出《关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严禁赠送收受土特产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又一举措,旨在坚决刹住赠送收受土特产品等不正之风,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守纪、接受监督、从严要求的良好形象。

市纪委根据《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禁赠送收受土特产品的通知》,在《通知》中重申:严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名义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土特产品;严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名义收受或索要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土特产品;严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款购买赠送和在机关内部使用土特产品。

《通知》强调,市纪委机关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作用,以身作则,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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