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网讯 固始县一男子通过网络购买了两支仿真枪供自己把玩。不料,其牵涉一起特大网络买卖枪支案件,“拔出萝卜带出泥”。该男子因非法持有枪支触犯刑律。2014年12月29日,固始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五个月。
法院查明,2014年6月中旬,安徽省宿州市破获“3·11”特大网络买卖枪支案。固始县公安局接到河南省公安厅协查通报后,经侦查发现,被告人王某在2014年3、4月份,两次在浏览“北方联盟”、“五羊模型”等互联网站论坛时购买两支仿真枪支;并假借“张涛”之名,从两家快递公司提取了枪支。后侦查人员在王某家中将两支仿真枪搜出。经鉴定,该两支仿真枪均为枪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王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较小,固始县人民法院遂依法从轻处罚,作出了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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