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亮赵红旗
入伏时节,掩映在荷花盛开之中的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郝堂村,显得更加和谐安宁。
7月9日,由法制日报社、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信阳市法学会联合举办的农村社会治理法治保障理论研讨会在这里举行。与会人员围绕农村社会治安防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留守人员权益保护、农民财产治安保险、农村普法教育等话题,对信阳市农村社会治理法治保障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冯玉军等学者认为,信阳市在农村社会治理中,将普及法律规范与弘扬村规民约相结合,将科技防控与德化教育相结合,初步形成了农村社会治理走向现代化、法治化的新路子,值得借鉴。
治安防控:科技是第一力量
走在河南省信阳市城乡,不经意间,就会发现许多监控探头。信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乐新形象地比喻道:“它们犹如一双双警惕的眼睛,时时刻刻在注视着人民群众的平安。”
过去,农村的治安防控尤为薄弱,农民看家护院不外乎:养狗、挖沟、筑墙。费时费力,收效不好。自去年开始,信阳市将同步视频监控系统纳入统一规划,确保城乡全覆盖。截至目前,95%的村实现了村村有监控。据统计,全市视频监控系统从2014年3月运行以来,已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500多万元。
信阳共有2407个行政村,有407万名群众生活在农村,农村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50%以上。而与此不相适应的是全市公安机关总警力不足、农村警力更为紧张,全市现有公安民警4543人、占总人口万分之五,其中农村派出所民警460人、占农业人口万分之一,面对日益繁重的维稳安保任务和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现有农村警力越来越显得捉襟见肘。
信阳市公安局通过推进“一村一警”工程,把部分机关民警在不脱离本职岗位的同时,派往农村协助警务室民警开展基础工作,直接带动警务机制、管理方式调整创新,提高了农村社会治安驾驭能力。目前,全市已建成驻村警务工作站2250个,每个警务工作站均配1名民警、两名辅警,百姓家门口的派出所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找得着。自实行民警驻村以来,包村民警成功调解、化解矛盾纠纷760余起,抓获、规劝在逃人员105名,有效防止了365起民转刑案件发生。
对于是否过度依赖科技、过度夸大科技的力量,信阳农林学院人文社科部主任、教授邱兴平认为,尽管科技在治安防控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是从根本上来讲,科技并不能消除犯罪。因此,还要加强道德教育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改善民风,提升村民素养。另外,对于监控探头的安装,要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在什么位置安装、安装多少,必须进行精密测算,否则可能会劳民伤财。
矛盾化解:法治引领民间自治并举
在平桥区委书记王继军看来,推进农村社会治理,要从村民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着手,既要解开村民思想上的“疙瘩”,又要化解发生在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为此,平桥区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为引领,突出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化解两个重点。
平桥区司法局局长牛胜章说,通过落实村(社区)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和健全依法管理基层事务机制,对涉及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明确范围,及时公示,进行民主决策,有效进行民主监督。与此同时,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在全区各行政村(社区)建立固定法治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村图书室建设正在有效推进,涉法类图书数量不断增加,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学到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在矛盾化解中,平桥区司法局全面推进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实现乡(镇)、村(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的调解网络,真正让被誉为“东方一枝花”的人民调解工作开花结果。针对地方投入与实际需求差距大的实际,该局实行财政支付和社会捐助相结合的经费投入模式,保证专款专用,对法治宣传员和人民调解员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郝堂村党支部书记胡静举例说,郝堂村在实施“茶人家”项目中,坚持按民主程序办事,尊重群众意愿,摒弃了过去“大拆大建”的做法,做到不砍树、不挖山、不填塘,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进行融合,村民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全村面貌焕然一新。
罗山县莽张镇则发挥老干警、老干部等老人的作用,利用他们的威望化解矛盾。该镇党委书记鲁勖说,该镇聘请在镇派出所当了23年派出所长的退休民警鲁大胜组建“老鲁工作室”。老鲁熟悉该镇的村村组组、角角落落,群众认可。近两年来,老鲁共接待来访群众456人次,调处矛盾137起,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68件。
冯玉军认为,农村社会矛盾化解必须遵循法治轨道。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前提下,积极动员中华文明中的和谐理念与谦让文化。
法制日报社社长、总编辑雷晓路认为:中国要稳,农村必先稳;中国要安,农村必先安;中国要治,农村必先治。推进农村治理,必须要做到“六治”。一是法治,要加大基层法治宣传工作,引导群众遵法守法;二是自治,要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引导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自治活动;三是“情”治,以乡情、亲情为纽带,组织群众共同参与基层治理;四是文治,要积极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增强凝聚力;五是德治,持之以恒抓好道德建设,弘扬正能量,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六是“人”治,要发挥好基层党员干部、“乡贤”等的带头示范作用,推动农村社会治理的不断深入。
对此,信阳市副市长谢天学认为,农村社会治理必须要极为重视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的作用,把法治和民间自治结合起来,互相弥补,才能实现农村治理的现代化。
留守人员保护:突出司法的作用
在王乐新看来,农村留守人员是一个相对孤独的群体,他们忍受着亲人的长期离别,妻子没有丈夫的扶助,孩子没有父母的呵护、老人没有子女的照顾,其权益保护问题越来越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
信阳市把对农村留守人员的权益保护作为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并突出司法保护的职能。
信阳市中级法院政治部主任奚启锋说,全市两级法院按照“一二三”工作法,全面推进农村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一”即“一把手工程”,市两级法院院长均担任保护农村留守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参与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二”即“两手抓”,一手抓诉讼内**,一手抓诉讼外服务。对此类案件进行归口管理,实行月报告制度,并建立台账,列明案件性质、案由、案件所处阶段、执行情况等信息,逐案研究,确保案件及时妥善审执结。同时依托“法律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乡村、进单位、进厂矿”活动为载体,针对“留守”群体,了解其法律需求。“三”即“务求政治、法律、社会三个效果的统一”。
近两年来,信阳市两级法院共快审快结农村留守人员案件4594件,为留守人员撑起了权益保护伞。他们主动通过司法途径请求保护其权益的案件明显呈上升趋势,其权益受到侵犯的刑事案件则呈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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