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近日,光山县人民法院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厘清党组、纪检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纪检组长的责任界限。
《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为“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责任”三个层级,对各责任主体应承担的责任给予明确、清晰的界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其中院党组的主体责任有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选人用人、作风建设等7个方面共22项责任。
《责任清单》还对问责进行了硬性规定,强调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构建起权责对等、责任清晰、问责追究的责任落实体系,做到主体责任明晰化、监督责任具体化、保障措施规范化,使党风廉政建设人人有责、人人担责、人人尽责,进一步夯实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作者:何骁
(作者单位: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
p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