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光山法院坚持依法审判与法律服务相结合、诉内**与诉外服务相结合、涉军**与双拥建设相结合,采取五项措施深入推广涉军**“信阳模式”。
一、完善涉军**案件诉讼程序。在立案一庭设立“军人军属优先”窗口,优先办理涉军**案件的立案工作。涉军**案件做到当日立案、当日移送审判庭、及时送达法律文书。涉军案件一律归口审理,并实行月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光山法院办结涉军案件36件,办理部队反映事项22件,多次收到部队、涉军单位及军人军属、优抚对象的感谢信。
二、有效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经济困难的军人军属提起诉讼的,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依法给予减、缓、免诉讼费用。今年来,光山法院共为11名困难军人军属减缓免交诉讼费用3万余元。军人军属生活困难的,及时与基层组织、民政部门联系,对军人军属给予必要的救助。军人军属在诉讼中需要法律援助的,积极协调法律援助机构,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
三、进一步推进涉军**案件合议庭工作。光山法院在民一庭设立涉军**案件合议庭,选配政治素质过硬、审判经验丰富、调解技巧高超的3名审判人员专职审理涉军**案件。同时增选16名军人陪审员,参与涉军**案件的陪审工作,保证每起涉军**案件都有军人陪审员参审。同时,为提高涉军**案件质量和军人军属满意度,光山法院建立了涉军**案件及涉军**服务对象回访制度,充分了解部队和军人军属对法院工作和裁判的意见和建议。今年以来,光山法院涉军**案件调解率和一审服判息诉率分别达到82%和98%,案件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显著提高。
四、开展涉军**案件巡回审判工作。在六个人民法庭挂牌设立涉军**联系点,同时建立涉军**案件巡回法庭,共设立了9个涉军**案件巡回审判点。今年来,光山法院巡回审理涉军案件25起,就地化解了涉军**案件。同时,在王大湾会议旧址成立涉军**社会法庭,选聘社会贤达和军人军属担任社会法官,及时调处各类涉军纠纷3件。
五、扩大涉军**服务对象范围。在原只把现役军人及其家属作为**服务对象的基础上,又把老红军、老八路、老新四军、老赤卫队员、“五老”同志、军烈属以及老革命的后代等红色群体全部纳入服务范围,在原有涉军**工作对象136人的基础上,扩大到2031人。在全县358个行政村各确定一名复转军人或军属作为联系人,收集涉军**信息,形成了覆盖全县的涉军**服务网络。建立光山法院涉军**微信群,将县人武部工作人员、军人军属、“五老”同志等服务对象和涉军**合议庭成员纳入到微信群中,现微信群拥有成员百余人。通过微信平台,涉军**合议庭法官们接受法律咨询69人次,调解纠纷3件,分享各类法律文章160余篇,目前微信群发展良好。
作者:余小东
(作者单位: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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