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妥善化解家庭纠纷,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实际,不断建立健全家事审判工作机制,组建家事审判合议庭,创新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心理咨询疏导机制,切实推进家事审判专业化、程序化、人性化。2015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婚姻、赡养、继承、收养等家事案件791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33.1%。
一是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该院在民事审判庭中组建了2个家事审判合议庭,专门审理婚姻、赡养、继承、收养等家事案件。不断加大对家事案件的巡回审判和调解工作力度,实现家事案件快审、快结、快执,同时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二是创新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借助诉调对接平台,开辟家事审判专门通道,对家事纠纷实行诉前调解,预先诊断婚姻状况和危机根源,同时,引入社会基层调解组织、人民陪审员、社会法官、行业调解组织等多元化纠纷调解力量,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分类对待、调判结合。对无法挽救的婚姻,实现快速结案,并妥善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心理修复问题。
三是建立心理咨询疏导机制。将具有资质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引入家事审判工作中,专门开展对当事人、未成年子女的心理疏导工作。对有可能修复的家庭,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帮助分析家庭出现裂痕原因,并提出利于双方沟通的意见建议,重建家庭幸福。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刘 俊)
地址: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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