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账我私下讨要了将近二十年,没想到起诉到法院几个月就帮我追回了。”赵某看到微信上到账的执行款感激地对执行法官说道。近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的合同纠纷案。
赵某在罗山县子路镇承包鱼塘,后将该鱼塘转让给孙某承包。1998年3月1日,孙某向赵某出具欠条两张共计7000元,但并未约定还款期限。从那时起,赵某每年都向孙某讨债,但是孙某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该笔欠款,十九年的讨债路让赵某觉得异常艰辛和困难,但赵某是个倔强人,他不相信这白纸黑字的欠条不能帮他讨回欠款。2017年底,他通过向别人咨询通过法律途径可以保护他的合法权益,最终赵某将孙某起诉至罗山县人民法院。罗山县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孙某偿还赵某欠款7000元及利息。
判决书生效后,孙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今年5月,赵某向罗山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孙某下发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孙某限期履行债务,但是孙某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既不履行债务,又不申报财产。后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孙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令,并将孙某在失信曝光台曝光,面对法院重重执行措施,孙某顽固抵抗不为所动。
近日,在得知孙某行踪后,该院执行干警前往孙某住处将其抓获,并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在体检过程中,孙某才开始意识到严重后果,一边向执行干警承认错误,一边忙电话通知儿子代替履行义务。孙某儿子连忙联系申请执行人赵某,经过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孙某儿子立即向申请执行人赵某微信转账11000元,此案得以执结。随后,该院解除了对孙某的拘留。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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