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晚8时20分许,河南省淮滨县赵集交警中队民警在巡逻至赵集镇李岗村路口时,发现前方一辆车牌号为“浙G****”小型轿车S型弯行驶,民警判断该车驾驶人有涉嫌洒后驾驶嫌疑,于是上前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驾驶员叫简某,在民警检查其证件时,闻到其浑身散发着酒气。民警遂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吹气测试,结果发现其酒精吹气值为143mg/100ml,初步判断该驾驶人属醉驾。
随后,民警将简某带至淮滨县人民医院抽血检验并送检,待检验结果出来,交警部门将视其血液酒精含量予以处罚。
淮滨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图为简某在进行抽血检验
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宣传股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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