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信阳 >> 信阳新闻 >> 正文
罗山县人民法院楠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22-11-2 10:15:37  点击数:2461
【字体: 字体颜色
      近日,罗山县人民法院楠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结后,承办法官陈玲莉深有感触地说:“该案的顺利调解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方向,一些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往往拖欠款项多年,且手机号经常更换,导致原告无法提供被告准确的联系方式,案件亦迟迟无法进入实体审理,这时候,我们不能盲目适用公告送达,一定要到村组去了解情况,说不定就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2015年至2020年5月期间,被告孙某多次从平桥区某铝门门市部拿货,共拖欠货款41760元。后经双方结算,孙某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经原告多次催要,孙某仍分文未付。原告遂诉至楠杆法庭,要求孙某给付货款并支付利息。
由于原告提供的被告孙某的手机号一直无法接通,诉前调解无法进行,邮政集约送达的邮件亦被退回。为缩短办案时限,承办法官陈玲莉利用午休时间驱车到孙某户口所在地村组了解情况,得知孙某举家外出务工,多年未归。后经多方询问及实地走访,最终从一位退休村干部处询问到孙某父亲的手机号。陈玲莉立即拨通孙某父亲的电话,向其讲明案情,并详细阐述法理、情理,最终孙某父亲提供了其儿子的联系电话。
     陈玲莉顺利添加孙某本人的微信后,孙某表示对原告起诉的事实无异议,同意调解。陈玲莉即刻联系原告进行线上调解,双方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孙某自2022年10月起,每月25日前给付平桥区某铝门门市部货款5000元,直至款项全部付清。
      办理涉营商环境案件,需要想方设法化解送达难问题,缩短办案时限,提高审判效率。下一步,楠杆法庭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努力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罗山县人民法院(供稿)
pic
  • 上一篇: 光山县法院:十余年纠纷三天化解 诉前调解便民高效
  • 下一篇: 河南淮滨:民辅警迎“疫”而上 彰显为民情怀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