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明确了全省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及其管辖范围,自2022年12月29日起实行。 罗山县人民法院获淮河干流及大别山生态功能区10个县市区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第一审集中管辖权(信阳市:平桥区、浉河区、息县、罗山县、潢川县、淮滨县、固始县、光山县、商城县、新县),是信阳市区域唯一一家获此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实行全省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既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又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最高法院关于司法改革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服务保障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罗山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充分发挥职能,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建设,推动实现淮河干流及大别山生态功能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一体化,打造区域环境资源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新格局,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罗山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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