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推进“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走深走实,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失信行为,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8月22日,罗山法院聚焦涉民生、涉企业、小标的等重点案件,开展第十次“豫剑执行”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早上6点30分,执行局30余名执行干警迅速集合、整装待发。随着执行局局长方涛一声令下,执行干警闻令而动,按照行动方案和规划路线,兵分多路奔赴各执行地点。执行过程中,干警们奔波在大街小巷、乡村小道,对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搜寻、拘传。他们紧扣集中执行活动目标,秉持依法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执行过程中攻坚克难、连续作战,因案施策,全力以赴,力求依法、公正、规范开展好此次集中行动。 案例一:耐心释法明理,父亲替子还债 徐某向张某借款六万余元用于房屋装修,并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张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徐某诉至罗山法院。判决生效后,徐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执行,徐某偿还大部分借款,但还剩7000元未支付。案件恢复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徐某,但徐某一直外出未归,躲避不见。 适逢本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承办人刘鹏根据线索前往徐某住所地,找到徐某父亲,向其说明具体情况,希望其能联系儿子敦促徐某及时履行义务,并告知徐某父亲此事的利弊。一开始徐某父亲抵触情绪很大,认为儿子已经成年,自己没义务负责此事。面对此种情况,执行干警对徐某父亲阐明案情、温情释法、晓之以理。最终,被执行人父亲自愿代其儿子偿还剩余借款,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案例二:执行干警巧调解 以车抵债促执结 胡某与韩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因韩某一直未按判决生效内容履行义务,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恰逢本次集中行动前夕,申请人向承办干警提供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执行线索,承办干警查询到被执行人所在地点,上午连同申请人一道火速赶往现场,将韩某的车辆当场扣押,并在现场开展执行工作。 执行干警告知被执行人韩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其车辆会被委托评估拍卖,用拍卖所得价款来偿还借款。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析理,被执行人韩某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同意用车辆抵付欠款,车辆现场交付。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据悉,本次行动共拘传16人,实结19案,和解12起,执行完毕7案,拘留6人,扣押车辆2辆,执行到位金额共计132.16万元,有力震慑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切实用“真金白银”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不弃微末、久久为功”下一步,罗山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坚持树牢能动司法理念,开展好集中执行行动常态化工作,实现突破一批、震慑一批、带动一批的执行攻坚成果,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罗山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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