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郑州 >> 地方新闻 >> 正文
郑州明确商品房项目交付使用具体标准和条件
 更新时间:2011-10-26 12:38:33  点击数:2398
【字体: 字体颜色

新华网河南频道10月26日电(记者王云河)郑州市政府日前公布的《郑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商品房项目交付使用要达到的16个条件和具体标准,今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郑州市房地产项目,都要依据《办法》向业主组织交房。

    据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开发处负责人介绍,郑州市的这一规定建立了房地产项目交付使用的统一标准,设定了规划、工程质量、绿化、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电信、有线电视、小区内配套、物业管理以及分期交工的隔离清洁、廉租住房的装修验收等16项交付使用条件。这些条件除了国家法律规定的之外,还根据郑州市的实际情况作出了一些具体规定。

    根据规定,开发商认为房地产项目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要在项目处进行公示。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就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意见不一致,可以首先申请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进行调解。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通过委托专家评审或申请诉讼、仲裁的方式确定是否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如果开发商强制交房,将作为不良经营行为记录信用档案。

    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评审工作实行专家评审制,评审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行业协会和评审委员会了解情况或查看相关材料时,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推诿。

 
(作者:记者王云河 责任编辑:李志红 )
 
pic
  • 上一篇: 郑州庆丰粮油市场一商户被抓 卖地沟油牟取暴利
  • 下一篇: 记者揭秘假洋酒制作过程:2分钟就能造出1瓶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