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金鹭鸵鸟游乐园陷拆迁风波一段长约200米的围墙被推倒
园方派人阻止,与拆迁方发生争执对方称,是办事处让他们来的
经开区:被拆围墙是违章建筑此处将建滨河国际新城,鸵鸟园迟迟不搬,影响建设
鸵鸟园:办事处的做法没有诚意给的搬迁时间太短,不现实
新华网河南频道5月20日讯 大河网报道: 这几天,不断有郑州市民向河南商报记者打听,鸵鸟园是否要被拆除?
对于鸵鸟园,相信不少小朋友都有很深的感情。郑州的鸵鸟园发生了什么事儿?河南商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事件
鸵鸟园西侧围墙被拆200来米
5月16日上午11时,河南金鹭鸵鸟游乐园西门十多米外的“中原经济区供销物流河南金鹭农产品物流园”内,上百号人聚在一起,胳膊上均绑着红带子,水泥路西侧,一段长约200米的围墙被推倒。
一名胳膊上同样绑着红带子的男子称,他们是金鹭鸵鸟园的人,“有人要来‘强拆’鸵鸟园,园里组织我们过来。”
金鹭鸵鸟园营销负责人扶女士称,5日上午,就有人来把围墙拆了一段,16日上午,又有人来拆了。
据称,当天上午的拆迁引发了争执。
争执中,鸵鸟园一方有两人受伤,被送往医院,拆迁一方也有一人受伤。后来,民警到场,经协调双方暂时罢手。
调查
扶女士说,来拆迁的是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的人,堵门的人也是他们安排的。
对此,堵门的铲车司机称,是“办事处执法局”让他来的。
背景
鸵鸟园的沿革与现状
资料显示,1997年,河南省棉麻总公司(金鹭鸵鸟园前身)与管城区南曹乡人民政府签订了《联合开发沙荒地协议》。
协议规定,双方对划定范围内的1000亩地块进行联合开发,合作开发期为1997年11月18日至2037年11月18日。1999年12月,金鹭鸵鸟游乐园被河南省旅游局正式批准为旅游观光景点,2000年4月正式对游客开放。
2003年12月24日,该区域划归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托管,原协议中地权属司赵村、耿庄村所有,乙方变更为河南金鹭特种养殖股份有限公司。
鸵鸟园位于
城建规划的核心区域
昨日下午,郑州市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向河南商报记者提供的情况说明显示,2012年,经报省、市政府批准,经开区计划开发建设滨河国际新城,规划经国家批准,并已纳入省、市重点项目,金鹭鸵鸟园位于滨河国际新城核心区域。
此外,2014年郑州市民生十大实事中,生态水系建设和公园建设均涉及金鹭鸵鸟园部分区域,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生态水系建设今年年底要完成引水入潮河的主体工程;经开区体育公园2014年6月底要建成。
潮河办事处5月6日向河南金鹭特种养殖股份有限公司发送的函显示,因为体育公园项目在郑州多次项目现场观摩中毫无实质性进展,所以,经开区已被市里多次通报批评。
“市政府要求体育公园的建设,务必于6月底前完工。”
鸵鸟园
要求3月底前完成搬迁,不现实
河南金鹭特种养殖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金鹭鸵鸟游乐园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熊向前说,今年3月19日,他们第一次接到经开区潮河办事处发来的函。
这份函显示,争取在3月底前完成金鹭鸵鸟园的拆迁工作。“敬请贵方按时间要求做好整体拆迁工作。”
熊向前说,鸵鸟园占地约1500亩,园内有鸵鸟4000多只,加上其他资产,十来天的工夫搬迁完毕,显然不现实。
在给潮河办事处的复函中,园方称,双方就拆迁事宜展开对话时,经开区应预先支付公司5000万元作为先期补偿,并称,双方落实拆迁赔偿后,“我方保证按照要求拆迁。”熊向前称,之后他们便着手选择资产评估公司,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工作从4月底开始,目前仍在进行。他称,在3月19日前,办事处没跟他们正式接触过。鸵鸟园“被规划”,他表示也是不久前才听说。加上15日西侧围墙被推倒,熊向前和园方其他工作人员认为,办事处的做法没有诚意。
园方认为,拆迁受损的不只是公司自身,另一个不容忽视的是,数千只鸵鸟的安置。熊向前称,他们已经找了律师,不排除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
经开区
园内有违章建筑,影响工程建设
昨日下午,经开区发给河南商报记者的情况说明称,经估算,金鹭鸵鸟园内正常办公设施2600多平方米,圈舍8万平方米左右。
根据原协议第二款第三条规定,在联合开发期内,乙方有权利在合作开发区域内从事养殖业、加工业等。金鹭公司在近几年的开发过程中擅自变更土地使用性质,未经任何审批,建设大量违法建筑作为仓库,其中违建仓储150亩。情况说明称,经开区基于推进滨河国际新城建设和生态水系、游园建设的需要,决定于2014年启动金鹭鸵鸟园的征迁工作,该项工作由经开区潮河办事处具体负责。潮河办事处于2014年年初与金鹭鸵鸟园方协商其整体拆迁事宜,并于2014年3月19日正式向金鹭鸵鸟园方发函交涉,但对方迟迟不提出具有法律依据的具体补偿要求。
情况说明称,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已严重影响滨河国际新城的开发建设进程,目前生态水系、体育公园建设均处于停滞中。为加快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经开区滨河国际新城开发,经开区将进一步加强与金鹭鸵鸟园的协商沟通,并将继续对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查处,责令其自行拆除或依法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