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6月18日讯 大河网报道: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现在已更名为“郑州市公安局犯罪侦查局”了。
“只是改了个名字,级别、职能等各方面,依然和过去一样。”该局一位负责人昨日如是解释。刑侦支队为何更名为“犯罪侦查局”?这与传说中“郑州升级副省级城市”是否有关?
消息
刑侦支队改为“犯罪侦查局”
近日,不少细心的市民发现,在郑东新区康平路与商都路交*口西北角,多了一处灰色建筑,门口挂牌为“郑州市公安局犯罪侦查局”。
“‘郑州市公安局犯罪侦查局’,就是原来的郑州市公安局刑事案件侦查支队(下称‘刑侦支队’)。仅仅是更名而已,其职能不变。”昨日上午,郑州市公安局犯罪侦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更名后的郑州市公安局犯罪侦查局于今年3月份开始挂牌,位于郑东新区康平路66号,规格为正县级。
不少市民猜测:“刑侦支队改成‘犯罪侦查局’,郑州市是不是升级成了副省级城市?”对此,该负责人称尚未得到信息,刑侦支队改名属于警方内部事务。
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支队”改成了“局”,原刑侦支队下属的几个大队都改成了“支队”。
管城区塔湾路上的郑州市公安局原刑侦支队,依旧有人办公。“除了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暴力犯罪侦查支队、侵财犯罪侦查支队、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办公室仍在塔湾路办公外,其他机构都迁到东区康平路66号了。”该负责人说。
背景
是4年前警务机制改革的延续
“更名的主要原因,还是源于当年的警务机制改革。按照当初改革计划,郑州市公安局下设‘两局四部七支队’,当时仅仅是分局实现了改革,市局各支队还没有改,后来才获得市编办的批复。”该负责人解释。
2010年,按照省公安厅要求,各省辖市公安局要全面完成改革创新基本任务。市公安局下设“四部七支队”,派出所下设“四队一室”,不保留任何意义的中间层级。在撤销分局的同时,按照要求做大做强派出所、做专做实警务室、做优做精市局机关。
原河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曾要求,改革后的派出所,仍然是全部公安工作的基层基础,实行实战化的体制机制,具有县级公安机关的执法职能和权限。改革后,派出所的规模原则上要在100人左右,管辖范围要在10万人到20万人,派出所的内设机构要相对统一,总体上就是“四队一室”,“四队一室”之外还要设立集执法、执纪、督察为一体的监督部门。
目前,郑州市公安局现有刑警总数为1400多人,占全局民警总数的10%。郑州市内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区、惠济区、上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等区域内30个派出所分别下设30个案件侦办大队;隶属郑州县级市的新密市局、新郑市局、荥阳市局、登封市局,以及中牟县局分别下设刑侦大队。
声音
管理和服务应该更上一层楼
河南商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与“郑州市公安局犯罪侦查局”一同获得郑州市编办文件批准的,还有“郑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下称交管局),其前身为“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也就是说,‘交管局’一旦挂牌,下面的十几个交巡警大队将全部改成交巡警支队。”警方人士称。
而截至昨日,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及所辖各交巡警大队的牌子仍未更换。
昨日,河南商报记者随机采访中,大多数市民认为改后的称呼“挺好的”,只有少数市民称“叫习惯了,猛一听有点别扭”。
在郑州一家大型企业任职主管的胡先生认为,单位名称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两个单位与老百姓息息相关:“单位名称升级了,管理和服务也应该‘升升级’,让老百姓感受到更彻底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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