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郑州 >> 地方新闻 >> 正文
郑州人行道乱收费 踏板电动车收费标准无规定
 更新时间:2014-7-15 19:37:25  点击数:2932
【字体: 字体颜色

 有的停车点,有停车线、收费标准、举报电话、统一工装

    有的停车点,除了收钱的,其他什么都没有

    新华网河南频道7月15日讯 郑州晚报报道:连日来,本报就部分繁华商场、写字楼和大型医院附近人行道,被占用收取停车费,刊发了《谁占了人行道乱收停车费?》《信不信!白领还没有路边看车的挣钱多》《停车时看不到人离开时就有人站出来收费》等多篇报道。

    郑州晚报记者走访了解到,有的非机动车停车场划有停车线,设有P字牌,看车员穿工装,佩上岗证,有的停车场除了有个收费的,其他什么也没有。同是非机动车停车场,差别为何这么大?

    政策

    所有停车场由交警支队设置

    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属于市政道路,能不能占用这些道路收取非机动车停车费?根据《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划施划停车泊位,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并设置明显的停车标志,明示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占用、撤销道路停车泊位。

    市停管中心督察大队负责人刘明洲介绍,在不影响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情况下,设置非机动停车场,但是必须依照道路交通法进行规划管理。所有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得由市交警支队设置,最后移交给市停管中心管理。

    有P、有收费标准、有停车线,这是标准停车场

    标准的非机动车停车场应是怎么样的?按规定,停车场必须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人力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电动自行车白天每次收0.5元,夜间每次收1元,接受社会监督;看车员上岗前要培训,并持证上岗;非机动车停车20分钟内,免费。

    郑州晚报记者昨日下午来到中原路秦岭路口中原万达旁的非机动车停车场,发现这里的人行道上摆放着数百辆各类非机动车。

    现场划有停车线,并竖有一个大大的非机动车停车“P”字牌,标明有郑州市非机动车辆停车场收费标准,并有监督电话和“郑州市物价检查所监制”的字样。

    看车员穿着印有“停车管理中心”字样的工装,佩戴印有“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公章的工牌。

    看车员王进生来这里看车一年多。他介绍,上岗之前培训过,并交代了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他们的工装、工牌由市停管中心中原区大队分发,停车收费管理范围由中原区大队划分。

    调查

    非机动车停车存在多头管理问题

    郑州晚报记者采访得知,市区非机动车停车场多头管理的问题,是造成市区非机动车管理无序的因素之一。

    停管中心

    刘明洲称,非机动车规划、管理、收费还没有统一归到市停管中心。目前只有管城和中原区到位。二七、金水和惠济区未归到市停管中心。这3区非机动车停车场规划、管理和收费问题他不了解,也没有职权管理。

    金水区

    郑州晚报记者此前曾探访了经三路财富广场北人行道(农业路至中行财富广场段)、花园路人行道(农业路至丰产路段)和省职工医院外人行道这3个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站,这3个点均属金水区。

    其中,管理财富广场段的丰产路办事处称,他们没有权力对停放在人行道上的电动车收费,他们也没有组织或派人去收。

    花园路人行道(农业路至丰产路段)和省职工医院外人行道归文化路办事处管理,这两个点是该办事处经济科设置的非机动车停车场,登记、配发印有该办事处公章的牌子。

    文化路办事处设置正规停车场的依据何在?金水区宣传部新闻科科长庞礴解释,金水区区级没有设立非机动车停车点规划、管理和收费的统管部门。

    文化路办事处经济科负责人称,八九年前,她到经济科工作时,办事处就设有非机动车停车场,这几年都没新增停车点,办事处现在对看车员也不发证,只是进行登记。管理非机动车停车场的依据是上世纪90年代的一个会议纪要,但现在已找不到了。

    二七区

    目前二七区非机动车停车场归二七区车管会管理。二七区车管会为该区城管局的下级部门。

    车管会履行职能的依据何在?二七区车管会石姓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郑州晚报记者采访时直言,该部门是“三无产品”,现在管理职能没有依据。

    石姓负责人称,形成现在的情况是历史遗留问题。车管会之前归二七区公安分局,1996年一个会议纪要将他们分到了区城管局,造成现在管理混乱、多头管理的情况。他们现在只能尽可能地做到规范,要求看车员将非机动车摆放整齐,不要占用盲道,不要高收费,同时尽量不要跟市民吵架。

    多处非机动车停车点收费均超过标准

    郑州晚报记者近日采访多个非机动车停车场,看车员每次收费都是1元。部分停车场对经常停车的实行月票制。

    昨日,在中原路秦岭路口西南角的非机动车停车场,多名停车市民称,看车员向他们收取1元的停车费,有的将“P”字牌上的收费标准告知看车员,看车员却称,别人都收1元。

    电动车停放月票为20元,看车员王进生介绍,他和爱人每天管理着两三百辆电动车,每次收1元主要针对每天停放多次或是夜间停车的车主。

    电摩、踏板电动车收费标准无规定

    针对收费情况,刘明洲称,他们平常组织人员经常去巡查,特别是人口聚集的医院、商场等地,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人员,执法部门会依法进行查处。

    二七区车管会石姓负责人称,电动自行车白天停车每次收费0.5元,但现在市区有好些电摩,即踏板式电动车,严格意义上不是电动自行车,这块的收费物价部门却没明确。“一辆车价格在三四千元,停放在停车场丢失后赔偿成本高”。

    

pic
  • 上一篇: 郑州人行道停车收费问题严重 回应:多头管理较麻烦
  • 下一篇: 新密动物园棕熊咬死饲养员林业局职工玩忽职守获刑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