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买主王某驾驶4S店的一辆越野试驾车在新密市区道路上试驾,行至西大街与大鸿路交*口西侧,与急速逆行的一辆丰田黑色轿车撞在一起。交警赶到后,闻到轿车司机满身酒气,经酒精检测,该司机属于严重醉驾。
10日下午4时15分,只听“咚”的一声巨响,在新密市西大街与大鸿路交*口西约200米处,一辆车身喷着“试乘试驾”字样的白色越野车与一辆相对行驶的黑色丰田轿车撞在一起。剧烈撞击过后,试驾越野车的左前部向内凹陷,面目全非。黑色丰田轿车的安全气囊全部弹出,引擎盖翘起,车灯碎裂,机油和防冻液洒了一地。
新密市交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越野车上有两个人,黑色轿车上只有司机一人。两车虽有不同程度“破相”,但无人员受伤。询问时,民警闻到黑色丰田轿车司机满身酒气,经检测,司机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值超过180毫克/100毫升,属严重醉酒驾驶。张某称,中午与朋友喝酒,一直喝到下午近4点才开车回家,途中一不留神与越野车撞在一起。
驾驶越野车的王某告诉民警,下午到新密某4S店买车,看着这款车不错,就开试驾车找找感觉,不料一时躲闪不及,与醉驾逆行的丰田轿车撞了。民警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明文规定:机动车制造厂和其他单位不得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王某在市区道路上试驾,是违法行为。
目前,醉驾司机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此事故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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