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5月26日上午9时,由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州“皇家一号”案中被告人许冰等二十人涉嫌组织卖淫犯罪、被告人窦二伟等七人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犯罪、被告人李言芳涉嫌非法经营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冰、司金标、闫晓东、孟勇、关伟娜、杜卫东、江涛、郝亚涛、郝飞、尹亚飞、郭崇豪、陈大海、刘帅、冀伟、郭建星、杨志远、杨照广、孙胜男、于力胜、肖江华等利用“皇家一号”的条件,设置严密组织,执行具体制度,招募大量公关小姐,组织实施卖淫活动,其行为已经构成组织卖淫罪。被告人窦二伟、江青全、田东东、杨彩姣、张涛、张文龙、张泽林明知他人组织卖淫仍予以协助,其行为已经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且窦二伟、江青全的行为属情节严重;被告人李言芳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犯罪罪名成立。
依照《刑法》相关条文之规定,被告人孙胜男、许冰等二十人犯组织卖淫最分别被判处4至8年有期徒刑,并处以3万元到8万元不等的罚金;被告人张泽林、窦二伟等七人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1至7年有期徒刑,并处以1万元到7万元不等的罚金;被告人李言芳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八万元。
据了解,此次宣判的28名被告是“皇家一号”案中众多被告人的第二次公开宣判,5月25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对11名主犯进行了公开宣判。
p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