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姚家镇土山店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和平贪污近80万元西气东输补偿款被查处后,中牟县纪委的工作人员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到各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检查村财务。而这正是中牟县纪委监察局聚焦主业、突出主责的一个缩影。
“我们始终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中心工作和重要手段,持续加大办案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中牟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6件,结案176件,党政纪处分176人。
中牟县纪委突出“三个重点”,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以规范用权施政为重点,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去年以来,共立案查办乡科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4件,以高压态势提升震慑力。
以维护群众利益为重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针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易发高发态势,回应群众关切,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去年以来,共立案查办基层站所负责人违纪违法案件36件,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74件,其中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33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
以正风肃纪为重点,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去年以来,共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52件,为正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起到了有力的保障作用。
同时,中牟县纪委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效率提升、强化压力传导、强化骨干培养、强化办案安全的“五个强化”,建立健全办案机制,整合办案力量,加强办案监督管理,实现了案件数量和质量的双提升。根据案件难易程度明确办结时限,对于一般的信访案件要求半个月内初核结束,立案后一周内转审理;对于复杂的信访案件要求一个月内初核结束,立案后一个月内转审理;对于需要移交司法机关的案件,从“一查到底”向“快进快出”转变。通过这些措施,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办案周期,以腾出人手、腾出时间、腾出精力做好纪律审查工作。
中牟县纪委坚持的把查办案件与加强教育警示、推进建章立制、强化纠偏治乱相结合,充分发挥了办案治本功能,促进了惩治成果更好地向预防成果转化。不但通过抓早抓小、关口前移,着力解决了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而且达到了“查处一案、治理一片,处理一人、警示一群”的社会效果。
中牟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持惩治腐败零容忍,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持抓早抓小、坚持快进快出,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严肃查处乡科级干部、村组干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顶风违纪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党委、政府形象。同时加强与执纪执法单位的沟通协作,做到线索及时移交,案件快速突破,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p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