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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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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何以“走火入魔”
 更新时间:2016-1-14 19:00:38  点击数: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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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一段,有一首小诗很火,兹录下来:故乡真小/小得只盛得下/两个字。这首题为《故乡》的诗,在湖北咸宁世界华文诗歌大奖赛上,获得10万元奖金。不少人有点蒙圈,这首小诗凭啥就值10万块?诗歌值钱了,不是坏事,用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话说,美是能拯救世界的,对欣赏者而言,这首小诗就值这个价,别忘了它还提升了咸宁的网络名气。

    笔者觉得,货真价实、物有所值,才是对消费者的最大尊重。否则,你弄个货不对板的东西,甚至不明不白地把消费者当冤大头,把萝卜忽悠到人参的价位,势必引发消费者的强烈不满。如何评价一首诗,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但最近在郑州车主圈里吐槽多多的“大事件”,却让很多“停车四顾心茫然”的苦逼人儿,内心好似一万匹那个什么马呼啸而过。还记得《疯狂的石头》里的一句台词么,“你侮辱我的人格,还侮辱我的智商!”近日记者调查发现,一方面郑州中心城区停车位缺口达 20.5万,政府早已没有多少地方建设新的车位;另一方面是马路上停满了车,而周边小区的停车位却空空荡荡。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不少小区的开发商和物业推行停车位“只卖不租”的“高招”,高昂的车位价格加剧了停车难,让无处停车的业主怨声载道甚至引发了不必要的矛盾冲突。

    网上有个反驳对手批评的“万能必杀句”,就是你行你上,不行就不要瞎BB。还是回到那首充满魔性的小诗吧,有才的网友还真行,将《故乡》体模仿得有模有样,不妨共同赏析赏析。比如这首:十万元真少/少得只能买/半个车位。还有这首:物业够霸气/侧漏后天空飘来四个字/只售不租,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这样的诗,好就好在简单直白,老妪能懂,门外汉也能写。但让人窝心的是,好端端的车位,你“只售不租”,唱的是哪一出?虽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作为开发商必须向业主出租车位,但起码《物权法》有规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可见,“满足业主需要”,应该是小区停车位设置的基本原则,即便开发商对不属于公共空间上的车位拥有产权,也不能以“只售不租”或其他方式强迫业主使用吧。城市拥堵,让有车一族抓狂,使停车位成为一“位”难求的刚需。不信问问度娘,为抢一个车位,甚至横刀相向,酿成的惨剧屡见不鲜。一个车位寥寥几平方米,却要价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寸土寸金在这里可谓毫不夸张地派上了用场。市场经济讲究所谓的“价高者得”,但很多时候也要看商家和消费者是否对等,规则是否公平,消费者有没有选择的自由。面对城市拥堵背景下的这一典型病例,如果听任某些商家利用市场优势和相对垄断地位口不二价,设置壁垒获取超额利润,造成车位价格严重扭曲,形成资源浪费、影响社会和谐的恶劣闭环,政府部门是不是要及时伸出“有形之手”予以矫正呢?(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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