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执行案款发放效率和透明度,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联合银行共同研发了3.0版“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今年以来快速为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件宽6000多万元。
新的管理系统是依托法院在银行开设的主账户,为每一个新立的执行案件绑定一个唯一专属虚拟子账户,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执行员扣划、变现时,只需把款项打入相应的虚拟子账户,通过执行案款管理系统的智能化处理,即可实现案款、案号、当事人的一一对应。在执行案款进入执行账户后,系统会在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通知执行员和案件申请人,由执行干警快速将执行案款发放到申请人手中。二七区人民法院使用的3.0版“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具有以下独特功能:一是节点提醒。在执行款进入执行账户超过一周未发放时,系统将通过手机短信将情况反馈到执行长手机上,超过一个月未发放的,则直接反馈到执行局长手机上,由执行长或局长对该案进行催办,确保案款及时发放,避免案款积压。二是案款直达功能。针对当事人缴费难、开票领款难问题,简化领款程序,申请人只需在申请执行时将其名下的银行账户提供给法院并进行确认,案款系统可实现在执行款到账且执行员办理完内部审批手续后,由财务人员直接将执行款转至申请人预留账户,实现了申请人足不出户就能领取执行款。该系统的投入使用,弥补了原执行款账户功能不全、款项与案件不能一一对应的弊端,有效解决了执行员案款发放随意性大、缺乏监督及案款发放不透明等问题,确保每笔执行款准确快速发放到申请人手中,避免执行案款的积压、沉淀。同时,把执行员从手工查找账目等大量重复劳动中解脱出来,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执行案件的办理中,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赢得宝贵时间。
作者单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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