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区连续发生两起独居老人在家身亡事件,其中一位独居老人在家中死亡多日,直至楼道里散发出阵阵腐臭味,才被邻居发现……近年来,空巢家庭、独居老人现象越来越突出,已成为一个绕不过的社会问题。法律专家认为:老有所依有法律依据。但只有从法治层面深刻思索“老有所依”的人生命题,只有法治和美的阳光普洒我们的生活,“老有所依”才不成问题。
老人家中去世多日被发现时身体已发臭
8月1日,郑州市某小区,一七旬老人死亡多日无人知晓,邻居散步闻到楼道里发出恶臭,才发现好几天没有见到老人,立即报给社区。社区工作人员去家中查看,才发现老人已去世多日。
据社区工作人员称,老人75岁,是位孤寡老人,平时生活很节俭,疑似中暑导致死亡。
六旬老人家中去世生前只有狗狗陪伴
无独有偶,一个多月前郑州有一个六旬独居老人在家中去世,生前只有狗狗默默守护。
6月9日,郑州一位67岁独居老人由于好几天没下楼,邻居敲门不应、打电话关机,因此怀疑老人可能出事儿随后报警。
邻居称,老人每天早上6点多都会下楼,但是10天未见老人,平时24小时不关机的手机,却3天打不通。老人还养了一条狗,以前总是和小狗做伴,这几天却听不见狗叫了。
不久后,120和119打开门,证实老人已经去世。
近年来,空巢家庭、独居老人现象越来越突出,已成为一个绕不过的社会问题。仅在近期,江苏、上海还发生了两起独居老人身亡的惨剧:5月16日,江苏扬州,一名六旬独居老人被发现死亡多日,邻居闻到异味后报警。
7月19日,上海包山,一名六旬独居老人死于家中。而网上随手一搜竟发现几百条独居老人家中去世多日无人发现的新闻……
律师说法
老有所依有法律依据
大河法律服务团认为,随着人口流动不断加速,以前家庭养老中,家人天天聚在一起的情形已不复存在,出现“空巢家庭”在所难免,即使儿女愿赡养老人,也无法照顾老人,“养儿防老”已难以现实。为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国家每年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但毕竟有限。
2013年7月1日,我国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其中新增社会服务、社会优待、社会保障以及环境保障等内容,甚至包含“常回家看看”的精神慰藉条款,在法律层面给予老年人更多保护,引起社会热议和关注。但在现实中却时常发生老人孤独惨死家中的现象,这不仅关乎子女道德的事,更关乎社会保障和社会风气。无论大都市、小地方,只有普遍建立公平、合理、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法律体制,人人才无后顾之忧,才能全身心投入生产、生活,社会才能进步发展。只有法治和美的阳光普洒我们的生活,“老有所依”才不成问题。(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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