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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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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时意教育”培训机构无证办学 还招生两百多人
 更新时间:2019-8-16 9:09:17  点击数: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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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李尧

8月15日,郑州市民张丽(化名)向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反映,郑州“时意教育”无证办学,目前已经招收了200多名学生,收费标准从1.5万至3万元不等。

记者调查:培训对象多是在校大学生

“这个培训机构一直以来都是非法办学,没有任何资质,来这里上课的学生根本就不了解实际情况。”张丽告诉记者,郑州“时意教育”是一家从事国家电网入职考试培训的机构,目前招收了很多在校大学生,收费标准也很高。

15日上午,记者赶到了位于郑州市大石桥SOHO广场的郑州“时意教育”。此时,该培训机构教室内有不少学生正在上课。由于拨打负责人电话无人接听,随后,记者联系到该机构的一名女性工作人员与其见面后表明采访意图,但对方明确表示不接受采访。正当记者将要离开时,一名男子赶了过来查看记者证件后,要求记者提供反映人信息,遭到记者拒绝。

“想了解情况,就去找相关部门,我们不提供信息。”该男子说。在得知记者手机内拍摄有现场照片后,工作人员强制要求记者删除照片。记者被迫删除后,对方又提出手机肯定有备份需继续删,当记者表示手机内已无照片后,才得以离开。

据了解,该“培训机构”2014年便已开展培训课程。在其发布的宣传广告上写着“专注国网招聘考试5年”。对学生的收费标准从15000元至30000元不等,课程为一次性课程,并不包通过考试。张丽介绍,培训班的老师其实都没有教师资格证,有的是专科毕业,对外宣传却称是研究生学历。

职能部门:不在审批监管范围内

记者从金水区教体局了解到,今年7月份,他们接到投诉关于“郑州时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无证办学”的问题,随后安排专人了解了相关情况。经现场核查,该机构在大石桥SOHO广场从事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前来咨询对象多为应届大学生,咨询内容及咨询目的是参加国家电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招聘。金水区教体局表示,该机构从事国家电网招聘咨询服务,不属于《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监管范围。建议向可能涉及该项业务监管的市场监督管理、人社等部门反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人社部门所监管的职业培训机构是以考取国家所颁发的职业资质等级证书为目的,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的,实行颁发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机构。该公司的培训目的显然和上述不符,因此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建议到教育行政部门反映。”记者从金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得到关于此事的回复。

15日下午,记者联系了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称,之前大石桥工商所对该机构进行过核查,发现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地址与实际不符,对其下达了变更地址的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下一步,会对市民反映的其他问题进行调查。

业内人士:培训机构打擦边球,一旦出现问题学生**无门

记者咨询了具有校外培训工作多年经验的业内人士王先生,他表示,类似的这种培训机构,多数证照不全,这些校外培训机构仅取得了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教育咨询”。

既然要开展教育培训业务,为何不去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登记,反而去工商部门注册呢?王先生坦言,如果注册一个纯粹的教育培训机构,很麻烦很复杂,但是注册成科技文化公司就容易多了。由此可见,按公司注册却开展课程辅导培训,无异于挂羊头卖狗肉。一旦出现问题,学生将陷入**无门的境地。

“工商部门仅能从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非法经营行为方面进行治理和打击。对是否取得办学许可证,是否增加学生课业负担,是否超纲教学等问题,无法监管。”他说,“这些培训机构打了多年擦边球,钻了法律的空子。从字面上看‘教育咨询’并不涉及办学,教育部门也无权监管。仅靠教育部门一家的力量,很难对培训机构产生威慑和约束。”

王先生说,这样的培训机构,并未无人可管。消防部门可以对培训机构的消防情况摸底和整顿;城管执法部门可以对其从违法乱贴广告、影响文明创建方面进行整治;公安部门可以对其从事的违法经营进行打击;税务部门可以从其纳税情况进行整顿;发改(物价)部门可以对此类机构的收费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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