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郑州 >> 地方新闻 >> 正文
郑州非机动车停放有新规 不按规停放最高罚款50元
 更新时间:2019-10-9 10:10:40  点击数:2863
【字体: 字体颜色

郑州市农科路与科新路交*口附近,一辆违规停放的电动车被执法人员暂扣河南商报记者邓万里/摄

来源:河南商报记者崔文

在郑州停放非机动车,不能那么随便了。

10月1日起,《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在非机动车停放方面,不按规定停放非机动车,最高或被罚50元。

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今后将被处罚

10月8日上午10点半,河南商报记者在农科路与科新路交*口附近看到,由于地处商圈附近,人流量大,一些非机动车停放杂乱无章,更有一些占据了盲道。

当天上午,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人员来到这里,开展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联合执法行动。

“这里是盲道,你将车辆停放此处会影响道路通行,同时按照《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盲道上禁止停放非机动车,违反的将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直属机动中队中队长韩栓柱对车主说,前期先以劝告为主,过段时间就要进行处罚了。

那么《条例》出台前后,对非机动车的管理有何不同呢?

韩栓柱说:“以前郑州市针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并没有明确的法规和执法主体,《条例》的出台,明确非机动车的禁止停放区域,比如像机动车道、消防通道、盲道以及公共场所划定的禁止停放区域等都是不能停放的,同时也明确了执法主体,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违规停放者作出责令改正、警告或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扣留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希望广大车主按照规定停放,不要停放在禁止停放的区域,以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市民呼吁施划更多非机动车停放区

10月8日,河南商报记者在郑州街头走访时看到,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情况还比较多。

在丰产路经五路口附近,不少电动车压着盲道停放;在郑州市中心医院附近,非机动车更是“叠罗汉”停放,给行人留下的空间很少。

“商场、医院、写字楼等一些地方,虽然施划的有非机动车停放区,但远远不够,而且有的标线都模糊不清。”有市民受访时表示,希望相关部门多施划点非机动车停放区,规范停放管理。

河南商报记者在《条例》中看到,非机动车禁止在人行道内禁止停放区域停放。

那么非机动车停放区以外的区域就是“禁止停放区域”吗?

郑州市停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在人行道上,非机动车停放区以外的区域并不都是禁止停放区域,它指的是一些公共场所或相关部门划定的禁止停放区域。

pic
  • 上一篇: 郑州成国庆旅游第12大客源城市
  • 下一篇: 郑州市郑东新区开展校内课后服务 45种社团课供孩子选择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