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郑州 >> 地方新闻 >> 正文
河南发布通告: 所有从郑州口岸入境人员在郑集中隔离14天,费用自理
 更新时间:2020-3-30 11:23:02  点击数:2968
【字体: 字体颜色

来源: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报社讯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29日,记者获悉,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第3号通告。

通告明确,所有从郑州口岸入境人员,需在郑州集中隔离14天。隔离观察期间产生的转运费用、食宿费用自理。自愿自费进行2次核酸检测呈阴性及1次血清抗体检测呈阴性的入境人员,可在集中隔离7天后,返回居住地继续居家隔离7天。

所有经郑州口岸入境人员,要在入境时如实填报健康信息,并接受体温检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和采样检测。发现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以及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送至驻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所有入境来豫人员中参加医保的输入病例,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未参加医保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留院观察期间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的,按照规定报销。

有入境来豫计划的人员本人、亲属、工作单位或接待单位须提前48小时向所在社区(村)或当地县(市、区)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入境人员抵达航班、时间、口岸等相关信息。

通告明确,谎报、漏报、瞒报入境人员旅行史、居住史、健康状况等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拒不配合转运、诊疗、医学观察和集中隔离措施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pic
  • 上一篇: 郑州一小区拖欠130万物业费,物业还坚持帮业主垫付近一半水费?
  • 下一篇: 郑州市将全年开展周末酒驾夜查统一行动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