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在枫桥式法庭创建中,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坚持人民法庭与所在乡镇办紧密配合,共同化解的解纷方式,充分依靠调解员力量,着力做好诉前化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七区法院侯寨人民法庭近日受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赵女士于2020年向住所附近的二七区爱某某健身服务中心充值40000元购买了VIP健身卡,用于瑜伽等多种健身项目。后因其搬家等原因,就想让健身服务中心把健身卡里剩余的17700元退还。经多次与爱某某健身服务中心负责人协商,对方认为自己的健身中心正常营业,并未违约,不同意退款。原告赵女士又多次向12315热线及工商行政部门反映,均未得到有效解决,遂在网上向二七区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 侯寨法庭立案后,认为该案适合诉前化解,便与派驻其团队的调解员共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经过4次视频调解和多次电话沟通,双方的态度逐步缓和下来。最终健身中心负责人通过支付宝全额退还了赵女士卡内剩余的17700元,赵女士书写了收到条并通过视频方式向对方展示,赵女士还表示今后会积极介绍身边的亲朋好友、同事及其他认识的人到该健身中心消费,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二七区法院在枫桥式法庭创建中,紧紧围绕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这一中心,针对每个案件的不同情况,进行详细的筛选、梳理,对适合诉前化解的,依托派驻法官团队的调解员力量,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音视频在线调解功能,克服疫情封控等因素的影响,切实做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不拖不等,解决人民群众困难耐心细心,真正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郑州市二七区法院 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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