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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确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范围 可拨打举报电话
 更新时间:2013-11-16 14:28:40  点击数: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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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河南频道11月16日讯 大河网报道:(记者 宋向乐)年末岁尾,农民工讨薪高峰将至,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河南全省法院于2013年11月11日至2014年1月10日开展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大河网记者11月15日从河南省高院获悉,为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推进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将24小时自动接听举报录音电话予以公告:举报电话:0371—65768520

    同时提醒:一是拨打举报电话如果遇有忙音,可能是因为打入电话太多,请稍候再拨;二是拨打举报电话如遇录音接听,最好能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情况,方便及时办理和反馈;三是除拨打本电话举报之外,也可向全省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范围

    (一)以农民工为一方当事人的拖欠工资或劳动报酬案件;

    (二)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

    (三)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

    (四)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及工伤认定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五)“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和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拒不履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

    (六)其他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的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

    以上所指的工资和劳动报酬是指农民工依照法律或者约定,应当获得的各种劳动收入,包括工资、劳务报酬、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补助和应当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劳动保护费用等。

作者: 记者 宋向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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