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年过去了,我们还是没能要到一分钱。我们只有再次恳求党报给予帮助,帮我们早日要回自己的血汗钱。”
1月21日,原阳县官厂乡李兴唐村三组农民孙建正再次来到本报,反映了他和一帮农民工兄弟,在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大庙村从事以劳务为报酬的工程施工,被拖欠13万多元工资,长达两年多要不回来的遭遇:
2012年8月到10月底,我们13个农民与一个叫朱保金的签订一项施工协议,完成了郑州市花园口镇大庙村三组安置房混凝土房基3万平方米的施工工程。后知该工程属河南瑞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瑞祥)经大庙村委等层层转包的。发包方应是惠花公司,惠花公司将工程包给了瑞祥,瑞祥又包给了大庙村,大庙村又包给了三位弓姓村民,三位村民又包给了朱保金,朱保金才包给了孙建正。并约定完工后一周内全部结清工资,还订立了罚则。
工程结束后,我们向朱保金要剩下的工资。他只给一张13万多元的欠条,说瑞祥没给钱,让等。谁知这一等就是两年多。
两年多来,朱保金一直拖着不给,后来干脆联系不上人了。河南日报为此两次刊文监督。
我们找律师,律师说我们的问题属于农民工工资。在惠济区法院立案时,只能起诉朱保金。朱保金未到庭应诉,法院缺席判决“朱保金支付原告工资款137852元,并自2013年4月29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至付款之日止。”但由于朱保金失联,我们没有见到一分钱的工资不说,还搭进去了案件受理费3057元以及公告费520元等。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判决书的时间写着2014年10月29日,而我们的签收时间却是今年年初。
拿着判决书,我们更迷茫了,这是个层层转包的工程,我们的工资该向谁要?
两次监督及转函,杳无音信
2013年6月,记者曾将孙建正的反映材料转请惠济区政府办公室妥处,但一直没有任何消息。
2013年10月11日,本报刊发“来函照登”《何时能要回我们的血汗钱?》,记者曾电话联系朱保金,朱当时的态度比较积极,孰料随后再与朱联系,他不是关机,就是不接。
2014年4月16日,本报再次刊文《“谁能帮农民工要回血汗钱?”》,以舆论监督征询意见函转请惠济区政府有关部门妥处,仍石沉大海,毫无消息。
惠济区有关部门说,处理情况“肯定是脱节了”
从2014年12月底到今年1月19日,记者多次联系惠济区的有关部门,询问本报两次监督报道的处理情况。1月16日下午,区委宣传部新闻科连科长接受记者的采访并协调有关部门给予答复。1月19日,有关部门的一位同志说,区委、区政府收到了河南日报的转办函,已转花园口镇政府调查处理,至于没给报社回复处理结果,肯定是“脱节”了。
随后,花园口镇组宣办的白主任在2015年1月19日给记者发来“关于河南日报刊发《谁能帮农民工要回血汗钱》报道的情况回复”。
该“回复”称:经查,大庙村临时过渡房工程的承建方瑞祥公司将该工程承包给了包工头朱保金,工程施工期间朱保金已多次以打借条的方式向瑞祥公司结算工程款,对于最后的工程结算,由于包工头朱保金失联,至今未能进行。
孙建正是包工头朱保金手下的农民工,朱保金曾给孙建正打有一张欠条,朱保金失联后,孙建正与祥瑞公司联系要求发放工程款。但由于瑞祥公司与农民工孙建正未签订任何协议,因此不能直接与其进行结算。
经镇政府协调,瑞祥公司愿意与包工头朱保金当面对工程款进行结算。如果有剩余工程款,会现场给予结清。至于孙建正和朱保金之间的纠纷,镇政府建议孙建正向公安部门报案处理,追究朱保金法律责任,镇政府将给予全力配合。
“脱节了”背后的沉思
两年多了,从市到区再到镇里,走了一圈又一圈,艰难的讨薪“马拉松”一直在原地打转。孙建正说,讨薪过程中最大的痛苦,就是“感觉自己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
实际上,朱保金也并非真正的失联。1月21日晚,记者拨打孙建正提供的朱保金及其父亲的4个手机号码,朱保金的3个不是关机就是停机,而朱保金父亲的电话接通后,直言联系不上自己的儿子。
采访中,相关人士说“劳动得报酬”、“欠债还钱”是最基本的社会常识。那么为啥会发生欠薪?在农民工讨薪问题上,一些政府部门履职不到位,对用工单位监管乏力是一个重要原因。
此外,国家曾规定建筑单位在施工前要缴纳一定的垫付工程款,施工中不允许分包。但实际上违法转包、层层分包现象十分普遍。并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法人主体的“包工头”,一旦有了问题,不是一推再推,就是一逃了之。
孙建正期待着这场讨薪“马拉松”尽快结束,让自己和其他农民工兄弟过上一个祥和快乐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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