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上级法院关于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强化党组对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着力落实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着力狠抓队伍建设纠正“四风”,着力深化反腐倡廉机制建设,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引向深入,有力地推动了法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整体健康发展。
一、强化责任完善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廉政建设是公正司法的生命线,落实“两个责任”是保证廉洁司法的重中之重。作为法院党组,必须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法院党组工作的头等责任,作为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的重大政治责任。
(一)层层强化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在主体责任落实上,首先明确党组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主动对班子建设和队伍管理负责,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坚持做到落实主体责任与审判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始终坚持“一把手工程”。其次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坚持“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院其他干警签订无违法违纪保证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督促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第三,推行廉政教育“大讲堂”。院班子成员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轮流给全院干警上廉政党课,要求部门负责人在每日早例会上进行“天天五分钟”廉政教育,要求干警个人每天下班前做好“廉政日提醒”笔记。真正做到目标明确,各负其责,有责必担,形成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二)推行“六无”机制,做到标本兼治。2011年二七法院创立了以案件质效、队伍建设和廉洁司法于一体的“六无”监督机制。即审判(执行)案件要达到“无发还重审、无改判、无当事人上访、无超审限、无违法违纪、无新闻媒体负面报道”。其中,特别强调把无违法违纪作为“六无”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目标有机的结合起来。制定《年度绩效考核奖惩办法》,对所有人员均纳入绩效考核。对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评选出法院的“十佳”干警给予报功授奖。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正确运用考核结果,排除各种干扰,落实“十佳干警”的晋职晋级等政治和生活待遇。与此同时,运用“六无”标准动态监控案件质效,对当事人提起上诉案件的由审管办进行严格评查,尽力将“问题案件”发现在苗头,纠正在一审。对案件质量有明显问题,有可能到中院发回或者改判的,可以劝说上诉当事人放弃上诉,按院长发现提起再审予以纠正,并对中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集中评查和讲评,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实行每起案件发放廉政监督卡制度,由纪检部门统一收回核验,对其中查实的问题实行戒勉谈话,或及时给予其他纪律处分。
(三)强化审务督查,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实行周督查、周通报和周讲评制度。每周由一名班子成员带领纪检监察、督查、人事、行政科、审判管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审务督查组,对全院各部门及全院干警在对党组决策、规章制度、审判质效、庭审纪律、司法作风、工作纪律、等各项重大事项和活动的进展与落实,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是否到位等情况每周进行全面督查,对审判工作中的不良作风进行现场查纠。同时,要求带班领导所在部门负责人也要参与督查活动,做到查漏补缺、防微杜渐。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通报,点名到人,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内网上回复说明原因,逐项监督落实整改。充分发挥审务督查的作用,不流于形式,督查情况纳入部门及个人的绩效考核。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东辉对该院建立的督查长效机制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二七院的督查机制是一套好的机制,有好的制度和机制才能管好人和队伍。在今年省法院第三专项司法巡查组开展的专项司法巡查活动中,对二七法院的督查长效机制也给予高度评价。
二、聚焦主业履职尽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作为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始终将协助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根本,尽职尽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职能,责无旁贷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以落实监督责任的实际举措和成效推动廉政建设各项责任的落实。
(一)强化自身建设,增强责任使命。院党组进一步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力量,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从院其他部门调整优秀干警充实到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目前,二七法院纪检监察查办案件力量已达到6人。明确纪检监察工作监督责任,使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业,增强责任使命感,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提升纪检干部素质,提升监督和防控能力。突出工作重点,使纪检监察工作由简单的查处违纪行为向执纪监督问责上集中,达到处理一案,教育全院的效果。
(二)保持忧患意识,严密风险防范。院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对干警违法违纪的防范力度。对群众反映的涉及办案效率、审判作风、工作效率等方面的一般性、苗头性问题,努力做到抓早、抓小,早预防,早处理。主动开展对法院接到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络投诉的案件查处工作,不但对投诉、举报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吃拿卡要”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进行核查、查处工作;同时对不作为、慢作为、拖延办案以及审判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投诉也进行调查和处理。在每周一例会上,对上周该院受理的、上级法院以及纪委交办的投诉举报案件情况进行专项通报。
(三)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近年来,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二七法院相继完善了《信访举报线索专人办理制度》、《违法违纪案件防控查办机制》和《违法违纪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狠抓落实。对该院受理的反映干警涉嫌违犯党的纪律、审判纪律以及接受当事人吃请、钱物等不当利益的和其他严重违法违纪举报线索的,由专人负责整理、汇总并逐件登记制作台账,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每月五日前将相关情况上报市法院纪检监察处。同时,对上级机关批转的重要举报线索,以及该院受理的重大举报线索,均需经院长、纪检组长亲自批办,纪检监察部门由专人负责开展核查,及时向上级机关上报核查情况。严格按照办案程序规定,在举报案件处理前报经市法院纪检监察处审核同意后再予以处理,确保违纪违法案件得到及时、准确、公正、有效查处。同时,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该投诉案件进行跟踪督办,要求被投诉部门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经主管院长签字后向纪检部门书面报送落实、办理情况。就其落实、办理情况院纪检监察部门需与信访投诉人进行回访,以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也是对审判执行人员一个监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加大查办力度,一案“双查双报”。坚持对于核查的投诉、举报典型案件,纪检监察部门不但有查明问题的调查报告,还要有存在问题的剖析报告,同时对于核查的典型案例在全院进行专题通报,要求涉案部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开展大讨论活动。院纪检监察部门根据问题落实的情况向被反映部门或个人发出信访提醒通知书、或者监察建议书。2015年1月、7月该院对群众匿名举报审判执行工作作风等问题、和信访人孙某来访举报某审判员不作为案件,针对查明的情况向其所在部门发出信访提醒通知书,向办案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部门(个人)认真反思,在接到提醒通知书或监察建议书后一个月内向院监察部门写出专题落实报告,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011年院党组新一届班子组建以来,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健康深入发展,在全院干警中形成自觉守纪和廉洁司法意识。在全市法院系统考核中,二七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连年取得好的成绩。2011年、2012年、2013年考核中,取得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名,2013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2014年和2015年前三个季度在全市法院系统绩效考核中取得优秀名次。院党组一手抓教育,一手抓防范,居安思危,防微杜渐,同时加强对违法违纪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力度,提高办案人员的廉政意识,有力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也为法院整体工作推进营造良好的氛围。该院连续七年当选二七区“人民满意公仆单位”,2014年底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2015年初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荣记集体一等功。
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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