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矛盾多发期,新旧体制交替所引发的规范冲突,经济快速发展所导致的利益矛盾,立法移植隐含的观念脱节,使得审判工作面临多层压力,司法权威面临严峻挑战。如何结合法院自身的工作特点,在进一步发挥司法定纷止争功能的基础上,根据各类纠纷的特点与成因,探索利用社会力量化解矛盾,从机制上赋予当事人更广泛的选择权,增加纠纷解决机制的总体供给能力,实现诉讼内外不同纠纷解决方式的功能相济、有机结合,实现矛盾纠纷的强制消除与软性消解的统一,是当前司法面临的重大现实课题。 二七区法院四级预防化解矛盾体系,一方面通过设立多功能诉讼服务大厅、巡回法庭、巡回审判站、巡回审判点,从组织机构上实现了诉讼与非诉讼的有效衔接;另一方面,通过从群众中选拔德高望众、群众公认、热心公益的社会贤达人士担任巡回审判站、巡回审判点联系人和调解员,指导、借助他们利用社会公德、人情大义、风俗习惯等化解矛盾纠纷,并采取业务指导、诉前分流、诉中对接、司法确认等形式,从工作机制上搭建起了诉讼与非诉讼的有机衔接,实现了诉讼与非诉讼矛盾解决机制的优势整合、功能互补。
四年多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多功能诉讼服务大厅和四级矛盾化解体系共诉前化解纠纷8900多起。中组部、中央信访专项督导组均对该做法给予充分肯定。河南省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省高级法院院长张立勇先后批示在全省政法系统推广“二七经验”.连续六年被区人大评为“人民满意公仆单位”,被河南省高级法院授予“全省优秀基层法院”,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郑州市二七区法院辛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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