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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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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启动2016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享受资格调查
 更新时间:2016-4-14 21:18:45  点击数: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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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合法权益

    全市启动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调查

    工伤保险基金是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的“养命钱”,为堵塞基金流失漏洞,即日起,郑州市启动2016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享受资格调查,冒领工伤保险待遇者将被追究责任。这是记者昨日从郑州市社会保险局获得的信息。

    按照计划,本次全市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调查的对象为由郑州市本级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且目前仍在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1~4级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本次调查的基准点为2016年4月10日零时。本次调查采用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普查采用填写调查表的形式进行,普查覆盖本次所有被调查对象。抽查是在普查的基础上,抽取部分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或异地居住被调查对象,进行实地调查。

    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郑州市社会保障局将分类进行处理:其中,对于已丧失享受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待遇停发或终止手续。对于无法确定当前状况的被调查人员,按规定暂停支付相关待遇,待信息确认后,再依据确认结果进行处理。对于长期瞒报信息的,须追回其冒领的工伤保险待遇。对主动申报并如数退还所冒领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隐瞒不报者,除追回冒领待遇外,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记者 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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