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 高鹏
从卷宗中发现的一条细微线索入手,成功追诉三人重大漏罪,最终三人因抢劫、强*罪数罪并罚,均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起抢劫案件,如何让一起强*案浮出了水面?3月20日,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市检察院及新密市检察院挖掘到详细案情。
案发
接连有独行女子
夜幕中被抢
2014年2月23日晚,一辆黑色轿车在新密市街头缓慢行驶,行至某路段时,车上三人盯上了一名从棋牌室走出的女子。三人中的一名男子下车慢慢接近女子,走到女子身边时将其抱住往车里推,车后排的一名男子将女子往车上拉,被拉上车后女子被套上黑色头套,三人驾车迅速驶离。
从女子的包中,三人翻出了300多元现金、一张银行卡、首饰和两部手机。之后,三人将被害人拉至长葛市境内,逼迫女子说出银行卡的密码,因密码错误3次卡被自动锁住未能取出钱。后三人将女子丢在了新郑市境内。
5天后,三人又开车到中牟县一处家属院附近,采取同样的手段,将一名独行女子拉至车内威胁、恐吓,抢走一部红色诺基亚手机。
当年3月3日,三名男子在荥阳市被新密警方抓获。
发现
“被强*”的陈述
警方没有深究
2014年5月29日,新密市公安局将杨某等三人抢劫案侦查终结,移送新密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黄丽朋审查案卷材料了解到,杨某、高某、张某三人在监狱中相识,后三人先后刑满出狱,由于没有正当职业,没有生活来源,三人密谋共同实施抢劫。
2014年春节过后,杨某、高某、张某三人驾驶高某的一台黑色轿车,专挑夜晚独行拎包的女子下手,先后在新密市、中牟县实施抢劫,抢劫现金财物共计14354元。
黄丽朋梳理案情发现,三人在中牟县实施的这起抢劫案,被害人张女士对自己被三人强*有寥寥数语的陈述,但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却没有深究。
这一细节引起黄丽朋的注意,新密市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对三名犯罪嫌疑人突审,并奔赴中牟走访被害人。但被告人杨某和高某拒不承认去过中牟,被告人张某闪烁其词。而被害人张女士也顾虑重重,不愿陈述自己被侵害的细节,并更换了手机号码。
追诉
三名被告人因抢劫、强*罪
均获刑10年以上
随后,黄丽朋与同事多次往返于中牟和新密,终于在相关部门支持下,找到了张女士。原来,案发当晚,三人没有抢到现金,心中不快,便将张女士强*。 由于张女士已订婚,不愿家人知道此事,便更换了手机号码外出打工。
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三人如实供述了案件经过。2014年12月8日,新密市检察院以被告人杨某等三人犯抢劫罪、强*罪依法提起公诉。
2015年6月19日,新密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7年,以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零7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零6个月;以抢劫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6年零4个月,以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零9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零6个月;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以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零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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