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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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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贷利率告别"打折"时代 对郑州影响不大
 更新时间:2019-8-27 8:21:46  点击数:3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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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是贷款利率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过程中,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也需从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以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同时,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也是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和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重要内容。

  为落实好“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定价基准平稳有序转换,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8月25日17时,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相关事项。

  调整 房贷计算方法有变,利率水平与目前相当

  利率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数值应符合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体现贷款风险状况,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

  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应在贷款合同中明确。

  利率重定价是指,贷款银行按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根据定价基准的变化确定形成新的贷款利率水平。公告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重定价周期可由双方协商约定,最短为1年,最长为合同期限。借款人和贷款银行可根据自身利率风险承担和管理能力进行选择。每次利率重新定价时,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

  改革后,首套房贷利率不低于LPR

  关于利率,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以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4.85%为例,定价基准转换后,全国范围内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4.85%;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5.45%,与当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实际最低利率水平基本相当。

  已签订合同者不受影响

  2019年10月8日是定价基准转换日。在此之前,贷款银行需修改贷款合同,改造升级系统,组织员工培训,同时,采取各种方式为客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确保转换过程平稳有序。2019年10月8日前,已经发放和已经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仍按原合同执行。

  解读 基准利率“打折”的住房贷款利率一去不复返

  虽然央行方面表示,与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但由于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对于不同城市的实际影响会有所不同。

  央行的规定,意味着过去及现在部分城市还存在的首套房利率降至基准以下的“打折”情况将一去不复返。虽然今后再无基准利率“打折”的住房贷款利率,但并不意味着长期看住房贷款利率不会下调。按照规定,新发放的住房贷款利率每年会有一次调整的机会。

  不过,住房贷款利率每年可以调整的部分仅限于定价基准部分,即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而对于在LPR基础上的加点部分,则在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

  分析 这次调整对郑州影响不大

  2019年10月8日之前,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仍为4.9%,购房者申请房贷的实际利率在此基础上上下浮动。

  就郑州而言,根据贝壳交易服务中心的统计,8月21日贷款利率上浮20%的有6个银行,活跃在一线的置业经纪人说,早在8月17日、18日,他们对外报的首套新房房贷利率已经是上浮20%了,也就是5.88%。

  在金融信贷额度紧张的情形下,此次调整对于房贷利率的实际影响微乎其微;而新房贷改革的长期影响,则更需将地方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程度考虑在内,目前以郑州为代表的房地产市场仍较热的一、二线城市,房贷利率不具备随LPR下降而下调的动力。(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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