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法院新任56名人民陪审员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法院 翟渊涛
11月11日下午,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召开人大常委会,通过任命了该区人民法院提请的56名人民陪审员。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积极向区委、人大汇报,于9月上旬正式启动了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工作。该院在全区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选任程序,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大量的宣传活动,得到了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大力支持,在此基础上,经过本人申请、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审查考核,确定了56名符合法定条件的各界人士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于11月4日在全区进行了公示。
该法院此次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按照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标准,兼顾了社会各阶层人员结构比例。他们分别来至社区街道、农村、城乡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涵盖了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基层民调员、中小学教师、大学教授、退休人员、阿訇社首、牧师、僧人等群体,其中回族11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在人大常委会表决任命后,顺河回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广林对各位新任人民陪审员表示祝贺。他要求各位人民陪审员要不辱使命,加强审判业务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切实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和义务,为推进我国司法民主建设进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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