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的医疗腐败时有发生,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党和政府也高度关注。近日,省纪委下发《全省督促涉医领域落实主体责任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督促涉医领域落实主体责任、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治理范围”和“重点”都是啥?
根据省纪委的部署,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医院。治理的重点为四个方面:
第一,涉医贪腐问题。重点治理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贪污受贿问题,医保、新农合专项资金管理中的贪腐问题,以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在涉医交易中存在的商业贿赂等问题。
第二,收受红包和吃回扣问题。重点治理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和形式给予的回扣,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违纪违法问题。
第三,违规、非法接受捐赠问题。重点治理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人违规、非法直接接受捐赠资助,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
第四,借集中配送形成垄断问题。配送企业只供应价格高、利润高的药品和耗材,拒绝或未足量供应疗效确切、价格低廉的药品和耗材,迫使医生选择前者的违规配送行为。
要以案件查办推动专项治理
对于这次专项治理,省纪委再次强调了“两个责任”,也就是“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省纪委要求各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党组织,要对本地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履行主体责任。各医疗机构党组织负责人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好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
省纪委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尤其要注重以案件查办推动专项治理。
对自查敷衍了事、排查中发现拒不交代问题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对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职能部门,实行行政问责,严格责任追究。
要督促各级检察机关,严肃查处涉医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及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在医药产品、设备、耗材采购中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省纪委的安排部署,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教育动员、排查整改、抽查督办、建章立制。活动从7月份开始至12月结束,共半年时间。
对这次专项治理,省纪委相当重视,明确提出三点要求:严明工作纪律;严查大案要案;严格责任追究。
相关链接 省纪委通报的涉医领域典型案例
2015年4月5日,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三门峡市纪委对三门峡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梁智斌进行了立案调查。鉴于梁智斌涉嫌犯罪,已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5年1月16日,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三门峡市医药总公司原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任宏鑫(正县级)在任灵宝市委常委、副市长期间,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14年11月21日,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安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韩宝英(副处级)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8月11日,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河南省人民医院党委书记蔡聚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5月7日,省纪委通报,根据相关规定,孟津县卫生监督中心对无证行医的夏莹莹应移交公安机关而未移交,存在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12月,孟津县纪委监察局对县卫生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王亚萍党内警告处分,对县卫生监督中心主任丁增强记过处分。
2015年2月4日,省纪委通报,邓州市裴营乡卫生院存在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问题,2013年接待费高达34.3万元,同时存在挪用专项资金问题。邓州市纪委给予该院会计牛学红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免去其会计职务;给予该院院长付东波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p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