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法院法官办案公正 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遂平县法院的法官们,在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能够一身正气当清官,秉公执法为人民,通过这次诉讼,让我感受到在司法案件的审理中得到了公平”。
2015年1月5日上午,遂平县法院车站镇人民法庭收到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案件当事人以十分激动的心情和褒扬词句感谢该院秉公执法、支持正义的精神。
王先生,现年满66周岁,1994年,个人筹借资金承建某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培训室、化验室、品种改良室,该建设工程于1995年4月底建成竣工,其垫资6.958万元;同年7月份验收合格,后多次找该镇党委及现任领导偿还该项工程款,一直以无钱为由拖欠。无奈之下,王先生起诉至遂平县人民法院,请法院为自己主持公道。
受理该案后,车站人民法庭庭长李锋非常重视,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与法律为准绳”的法治原则,进行了大量的调查核实工作,并在每个办案程序中都做到了公正、高效、快捷。最终判令该镇政府向王先生支付未给付的工程款。使得当事人非常满意。 (遂平县人民法院 王磊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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