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5月14日,焦作人保财险成功拒赔一起先出险后投保、销毁现场相关证据的恶意骗赔案件,涉案金额5万元。这也是人保财险焦作市分公司查实的较为典型的被保险人恶意破坏现场证据材料,阻挠保险公司调查事实真相的骗赔案件。
2012年4月7日,焦作人保财险接到报案称,豫U65***解放自卸汽车在济源市环城路某水泥搅拌厂内发生翻车事故。焦作人保财险查勘理赔人员经核实,该事故车辆投保时间为2012年4月6日,起保时间为2012年4月7日0时,属于起保当天出险。
查勘人员敏锐意识到,该案可能是一起骗赔案件,随即将相关材料反馈至公司反欺诈岗人员。经过仔细询问,并对查勘照片仔细观察,发现其车辆个别部位有明显积尘,遂决定到现场调查取证。
焦作人保财险相关人员在现场调查取证时,现场目击证人都不愿提供事故有关信息,而厂区内的相关证据材料,都已经被人为删除毁坏。在此情况下,焦作人保财险决定委托公安部门协助调查。
在公安人员的协助下,调查人员通过调取公安局设置的监控录像,以及对厂区内相关工作责任人员分别单独传询并告知其配合被保险人进行保险诈骗的法律后果,终于查明了事实真相。该事故车辆2012年4月6日上午发生事故,被保险人下午到济源支公司办理了保险,同时做通水泥厂相关人员工作,将车辆出入登记账簿、货物出入库登记账册全部藏匿,对外宣称没有了;又将两三天内的厂区监控录像内容也人为删除等等,然后于2012年4月7日13时报案,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
在一系列的事实面前,被保险人于5月14日承认骗保动机,并出具了放弃索赔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