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安全生产 >> 所有文章 >> 正文
醉酒驾驶妨害公务被拘役
 更新时间:2014-9-24 19:25:45  点击数:2862
【字体: 字体颜色

本报讯(通讯员陈玲玲、刘瑾)一男子酒后骑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进行处理的时候,又对交警拳脚相向。日前,马村区法院审理了此案,被告人小李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其帮手小夏被判处拘役2个月。

2013年的一天中午,无机动车驾驶证的小李酒后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行驶至马村区一学校门口时,与在此停自行车的陈某相撞,造成两车损坏、陈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民警赶到后,怀疑小李酒后驾车,遂要求其抽血化验。因小李不配合工作,被民警强行带至某医院。在抽血化验时,小李和赶到医院的小夏一起对民警拳打脚踢,致民警多处软组织损伤。经鉴定,小李的血醇浓度为189mg/100ml,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之后,小李一次性赔偿陈某4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李、小夏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小李还构成危险驾驶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pic
  • 上一篇: 平顶山市“掌上急救,救在身边”进社区活动启动
  • 下一篇: 郑州黄河水电公司部署节前安全生产工作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