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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过马路的那些事
 更新时间:2014-12-4 18:37:26  点击数: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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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网-淇河晨报消息 (记者 朱向阳 刘倩倩 文/图)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交通法规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宣传内容,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出行息息相关。

  我们每天出门要通过一个个的十字路口,也许经常告诫自己要遵守交通法规,可是对于过马路那些事,咱真的了解吗?

  日前,记者采访了交警,罗列了一些常见的过马路不安全行为。

  行为1骑车人越线等绿灯,阻碍汽车右转

  12月2日下午6时左右,在淇滨区华夏南路与淮河路交*口,骑车人大多越过了停车线等绿灯,阻碍了右转机动车,鸣笛声不断。

  正解做法:应将非机动车停在停车线后等绿灯。“如果斑马线距离较长而绿灯时间较短,应在马路中间的安全岛等待下一次绿灯亮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勤务示范大队五中队中队长李攀攀介绍。

  行为2行人对角穿越十字路口

  3日上午,淇滨区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口,在记者统计的15分钟内,有2人在车流中对角穿越路口,让人不禁为他们捏了一把汗。

  正解做法:应逆时针走“L形”过路口。交警介绍,在十字路口,行人要想到斜对面去,应该逆时针走“L形”,也就是说沿着道路右侧斑马线过2次马路。

  记者注意到,虽然有的行人是走“L形”过的路口,但是在逆行,这种做法也是错误的。

  行为3骑车穿行斑马线

  3日8时,在兴鹤大街一路口,信号灯由红变绿,一个小伙子骑着自行车在斑马线上逆向驶过,行人纷纷避让。记者在这里观察了20分钟,发现近百名骑车人中,仅有1位女士推着自行车走过了斑马线。

  正解做法:应推着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李攀攀介绍,在人行横道上,行人拥有路权。如果市民骑车来到路口,则需要下车推着车子通过斑马线。“尤其是电动车,如果市民骑着过斑马线,很容易撞伤行人。”李攀攀说。

  行为4驾驶机动车不避让行人

  3日9时,在嵩山路,一位老人缓慢行走在斑马线上,还没走过,右转绿灯亮起,一辆汽车鸣着喇叭“嗖”一下从老人身边跑过,老人则站在原地不知所措,场面很是惊险。

  在附近执勤的陶姓交警表示,他们在执法过程中,也发现很多司机不礼让行人,司机在被交警拦下后,各有各的说辞,但不管咋说也是违法了。

  正解做法:驾驶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停车让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违者处罚款50元、记3分。

  交法规定,司机驾驶车辆通过路口时,必须将车速降到20码以下,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通过。

  此外,行人在通过有信号灯的路口时,切勿闯红灯。否则,若发生事故,行人可能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行为5无视交通安全岛

  3日早晨,记者在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口(原佳和转盘)看到,新建的安全岛使用情况很规范,行人们站在安全岛内等待绿灯。然而,其他路段的安全岛使用情况却很不乐观,许多路人无视其存在,不少市民甚至表示并不知道安全岛是什么。

  正解做法:应站在交通安全岛内等绿灯。李攀攀介绍,交通安全岛指的是设置在往返车行道之间,供行人横穿道路临时停留的交通岛。交通安全岛与斑马线作用相当,是防止机动车接触行人。交通安全岛的存在大大增加了行人过马路的安全性,尤其保护了老人、小孩儿和残疾人的生命安全。李攀攀表示,安全岛其实就是行人过街的缓冲地带,目的是为了解决行人、非机动车的二次通行问题,避免机动车和行人、非机动车发生冲突。

  多说几句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趁着交警不在,斜穿一次马路;看到车辆较少,闯一次红灯;感觉路人较多,组团翻越护栏……这些看似不起眼的交通违法行为,起因往往是一次又一次的侥幸心理,但结果或许是可怕的,甚至致命。

  宁停3分钟,不抢1秒钟,很小的时候我们就经常听师长这样教导我们。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没什么比咱的生命还重要,您说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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