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安全生产 >> 所有文章 >> 正文
漯河市民未燃尽蚊香随意丢 引燃卧室
 更新时间:2015-5-26 19:29:39  点击数:2691
【字体: 字体颜色

 □首席记者刘广超通讯员康飞文

    本报漯河讯昨日早上,漯河市大学路西段一住户发生火灾,远远望去小区被浓烟笼罩,以至于有市民报警称整个小区着火。所幸,消防官兵赶到,仅用5分钟就将火扑灭。由于扑救及时,大火仅烧毁了该住户卧室,其他房间没有被引燃。

  昨日早晨8时22分,源汇区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出动3辆消防车20余名官兵赶赴现场。“6楼窗户不停地冒出黑烟,而事发住户女主人站在楼下不敢上楼。”消防官兵告诉记者,他们从女业主手中拿到钥匙,奔向六楼起火点,很快将火扑灭。

  “都是未燃尽的蚊香惹的祸。”该住户女主人告诉记者,前晚,她在卧室点了一个蚊香圈,早晨起床后她在整理卧室卫生时,想着蚊香已燃尽就随手丢进垃圾篓。之后,她就关门送孩子上学去了。坐在公交车上,她就接到小区物业打来的电话,说她家失火。

  点蚊香有讲究

  消防专家提醒,蚊香切忌放在容易被人碰移或被风吹倒的地方,尤其不能放在窗帘、蚊帐、床单、衣物、床铺、纸张等可燃物附近。“如果室内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或可燃气体,切不可在室内点燃蚊香。”

pic
  • 上一篇: 河南鹿邑县质监局开展液化气钢瓶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 下一篇: 濮阳铁通强化安全意识 规范安全管理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