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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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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设立安全生产举报奖 最高可获奖励3万元现金
 更新时间:2016-11-16 8:26:38  点击数: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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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新乡市安监部门获悉,根据相关规定,今后市民如果发现在安全生产领域存在安全事故、重大隐患,或是违法行为的都可以进行举报,经核实举报情况属实的,新乡市将给予现金奖励。

  根据相关规定,举报受理内容包括: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的;重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凡是发现上述情况的群众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等方式进行举报。

  对举报瞒报、谎报一般事故的,将奖励3000元至5000元;举报瞒报、谎报较大事故的,奖励5000元至1万元;举报瞒报、谎报重大事故的,奖励1万元至2万元。举报瞒报、谎报特别重大事故的,奖励3万元。对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1000元至1万元。在省政府、市政府安排的集中整治活动和专项行动期间,举报的典型非法违法生产案件查证属实后,将实行特别奖励,一次性奖励举报人1万元至2万元。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60日内凭举报人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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