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台前县检察院民行科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把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与规范行政履职相结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日前,民行科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吴坝镇政府对李志某危房改建新房验收审查不严,流于形式。李志某将危房改造补助金用于其儿子李怀某盖新房,自己仍在危房内生活。吴坝镇政府严重违反了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法向吴坝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维护民生民利。吴坝镇政府采纳了该检察建议,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了认真整改。
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依法督促履职,有利于促进社会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创新,维护民生民利,实现社会管理和检察职能的“双促进”。
台前县检察院民行科 田道功 张瑞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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