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总队和支队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八项机制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部署要求,汝南大队立足辖区实际,采取在国省道每8公里处设置一处宣传标语、每个行政村设置一处交通安全固定宣传栏等方式,迅速在全县农村掀起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热潮。截至目前,共在辖区主要国省道设置宣传标语10条,在95个行政村设置了交通安全固定宣传栏,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一、突出宣传重点。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中,大队以多用启发性、引导性、趣味性的宣传标语口号、播放宣传光盘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重点普及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不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须戴安全头盔等安全知识、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让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参与交通的农民朋友真正认识到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实际意义。并讲解如何行车、如何走路、如何乘车等农民真正需要掌握的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对农民朋友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让农村群众接受教育后,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远离交通事故。
二、日常宣传再广泛一点。针对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法制和法规意识不强,骑电瓶车与机动车抢道、横过道路,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问题,大队采取多项工作措施,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行积极主动地引导,让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受到交通安全教育,逐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逐步提高广大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三、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大队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制作成宣传资料、图版,定期深入辖区村庄、集市、学校等人流密集的地方进行展出发放,让他们了解交通事故的成因及后果,用交通事故瞬间的惨烈画面使他们从心灵上,思想上受到强烈的震撼,极大地调动起群众的参与热情,使他们受到深刻的教育,有效深化宣传教育效果。
四、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宣传优势。大队从教育方式入手,积极与当地乡镇党委、政府联手,由当地负责安全生产的同志配合民警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群众推荐、实地考查等多种方式,在各村发现和培养交通安全素质较高、在群众中享有威信的人员作为义务交通安全宣传员,形成一支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号召力的宣传队伍,对广大农民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发挥充分的引导作用和鼓舞作用。
作者单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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