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安全生产 >> 所有文章 >> 正文
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拉紧“四根弦”全面筑牢夏季危化品车辆安全“保护屏障”
 更新时间:2019-6-21 9:09:40  点击数:2665
【字体: 字体颜色

 

 夏季气温上升,天气炎热,为切实维护好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拉紧“四道弦”,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管理,有效杜绝夏季危化品运输车辆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道路交通持续安全、稳定、畅通。

    一、严组织,拉紧思想认识弦。大队充分认识到危化品运输车辆引发交通事故的严重危害性,为保障好民警的自身安全,大队通过认真落实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信息签收工作,筑牢民警的责任警示防线,并邀请安监、化工、消防等部门的专家对民警进行培训,集中学习危化品的基础知识、泄露紧急处置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突出对路面执勤民警和事故处理民警的培训,不断提高民警对危化品运输车辆事故处理和查纠能力,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好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管控,拉紧源头防控弦。一是深入企业,排查车辆隐患。根据辖区危化品运输车辆运行现状,连同安监、交通等部门深入辖区危化品生产、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全面详细掌握企业地址、单位名称、危化品外观形状、毒性、安全主管责任人、车辆数量、驾驶员及运行线路等方面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并严格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制度,详细排查车辆安全状况和驾驶人驾驶资质情况,对排查结果一一进行详细登记,彻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车辆和驾驶员登记率达100%,并与安全管理责任人、驾驶员一一签订安全责任状,有效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二是深入路面,排查路面隐患。为有效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大队联合路政等部门,对辖区各危险品生产、运输企业周边路段及重点国省道、县乡道、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要道路面安全隐患状况进行细致排查,并突出对路基毁损严重、急转弯、低洼易积水、陡坡、窄桥等隐患较多路段的排查,对隐患处详细做好登记,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要求限期整改,不能限期整改的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重执法,拉紧路面监管弦。一是科学布警,突出重点整治区域。大队针对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特殊性,科学调配警力,在辖区328国道和219省道等重点国省道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采取流动巡逻、固定检查、错时上岗相结合的方式方法,不断加大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行车秩序。二是加大警力,严查重点违法行为。大队充分发挥固定值勤点、流动巡逻小组和检查服务站的作用,按照“逢车必查、逐车登记”的原则,对途径辖区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逐车检查、登记,重点检查车辆反光标示是否规范有效、有无押运人员、车辆年检合格证有效期限、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及危化品运输车辆行驶路线、时间、货单情况等,发现有危化品运输车辆超速超载、未悬挂警示标志、疲劳驾驶、违法停车、无证通行、闯禁区、不按规定线路、时间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一律按照“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处罚一起,绝不姑息手软。

    四、深宣传,拉紧事故防控弦。一是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组织民警深入辖区社区、企业、村庄等,全面开展危化品运输车辆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运输危化品的有关规定,教育广大群众及驾驶员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时刻绷紧事故防控弦。二是以新闻、网络为载体,进行全覆盖宣传。大队主动邀请电视台、广播台、报刊等新闻网络媒体协作配合,大张旗鼓报导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行为造成的严重危害,教育辖区广大群众不要搭乘危化品运输车出行,向辖区宣传危化品交通事故的预防措施及自救常识等,必要时让记者随警出战,及时有效曝光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案例,告诫群众远离危化品、远离生命危险,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作者单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pic
  • 上一篇: 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做好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 下一篇: 西平民警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